本文摘要:摘要:在汽車產品管理上主要使用的管理體系有兩種,第一種就是以歐盟為主的認證以及召回,第二種就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自我認證以及強制召回,其它的管理體系基本都是以這兩個體系作為基礎,搭建適合國內市場特點的管理體系。 關鍵詞:淺談;歐盟車輛認證法規;車
摘要:在汽車產品管理上主要使用的管理體系有兩種,第一種就是以歐盟為主的認證以及召回,第二種就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自我認證以及強制召回,其它的管理體系基本都是以這兩個體系作為基礎,搭建適合國內市場特點的管理體系。
關鍵詞:淺談;歐盟車輛認證法規;車輛管理體系
引言
在上個世紀由于歐洲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車輛法規,在汽車行業交易中存在很多問題,因此為促進歐洲汽車一體化發展,使貿易開展更加方便,需要搭建完善的汽車法規以及認證體系,因此歐盟將各個國家與汽車相關的法律與法規整合到一起,形成統一的歐盟車輛認證法規,實現歐洲共同體發展。
1 歐洲汽車管理法規
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在歐洲聯合國委員會的干預下,完成對汽車相關法規的制定,制定的主要內容有汽車零部件規范化生產以及駕駛安全等,在各國家法規的基礎上,總結出一套互利互惠的方案,這個法規也被很多歐洲或者歐洲以外的國家應用。我國從2000年開始,參與全球汽車技術法規的制定工作中。
1.1 歐洲聯盟指令
首先需要由各成員國組成的工作小組提出指令,或者對現有指令的修改,然后歐盟理事會會對提議進行研究,決定是通過還是否決,通過的指令需要在成員國無理由執行。目前,歐盟的車輛驗證指令總計133條,這些指令涉及到部件、系統以及整車等所有方面,但是操作性指令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些指令都要不斷進行修改,經過多年的發展并逐步修改已經形成完善的歐盟車輛認證法規以及成熟的體系。
1.2 經濟委員會法規
聯合國的經濟委員會由5個區域組成,每個區域都會設置委員會進行管理,法規的制定需要其下屬工作小組負責并修正。從相關法規制定協定書內容上來看,所有法規的制定以及修正都需要超過三分之二的總數才能通過,最后由歐洲經濟委員會發布。隨著時間的推移,歐盟車輛認證法規已經越來越成熟,并且更加的深入。
2 歐洲汽車產品管理體系
2.1 汽車管理模式
在歐洲,采用的管理模式為歐盟型式批準制度,這個制度剛開始僅對乘用車進行限制,直到后來管理范圍不斷擴大,對M、N以及O類型的車輛都有相應的認證標準,對車輛的性能以及技術條件進行審核,并將其作為型式批準的參考條件,而產品認證采用的是第三方認證體系。
在整個型式批準制度中,發證機關為歐盟成員國的交通部門,對車企發送批準型式核準以及對生產過程技術以及質量是否滿足審核內容進行調查。進行認證的機構則是由歐盟授權的機構,對汽車進行測試,并制定審查、試驗報告。制造商需要提供技術文件等數據,在下發認可證書后,才能夠在真個歐盟成員國中售賣。
2.2 汽車驗證流程
對汽車產品進行驗證時,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并且加強與車企的溝通。如果車輛具有單獨的系統那么可以針對這個系統進行單獨的認證指令批準,但是需要提交詳細的適用車型報告等,在準備階段主要對系統以及零件進行審批,保證其符合整車的需求,歐盟汽車質量驗證需要將系統與零部件進行分開驗證。
在整個驗證過程中,首先需要制造商準備相關的資料,包括技術文件、營業制造以及工藝流程圖等資料,然后在進行申請后,會指派專家對文件以及生產現場進行考核,保證汽車的制作工藝與報告中的一致,并做好跟蹤審核工作,也可以將相關發證機關的體系證書替代現場審核。
對產品進行測試的過程中,需要對車企的樣車進行測試,測試需要在實驗室中進行,相關工程師會按照相關制度對樣品進行測試,如果有項目沒有達到測試要求,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改進,然后在改進后對其進行重新評估,直到樣品完全符合要求。產品合格后工程師會制定詳細的報告,作為發證機構參考的標準。車企在進行驗證時,如果可以提交檢測設備等數據并且得到技術機構認可,則可以直接使用車企自己的實驗室對車輛進行驗證,對車輛的各項參數進行測試。
在證書頒發階段,對于車企來說得到審批的前提條件有,樣品必須通過測試以及在后續生產過程中,車輛質量需要與樣品質量持平,具有相同的質量。證書原件只有一份,內含所有的檢測報告以及技術數據,制造方是唯一全權擁有者。
獲得正式認可的車企需要面對不定期的審查,從現場、樣品測試等多個方面對產品進行抽查,然后對抽查結果進行審核,如果發現車企不滿足證書中的標準,可以立刻剝奪證書。主要分為現場檢測、生產一致性審核以及抽樣檢查三部分。
3 法規升級趨勢
3.1 安全帶升級趨勢
在汽車行駛的過程中,安全帶的安全是保證駕駛者安全基礎,如果汽車駕駛人在沒有系安全帶的前提下,車速過快,安全帶設置能夠提醒駕駛員系好安全帶,在最近的修正法規中,要求汽車的前排座椅需要配置提醒裝置,能夠對駕駛員起到警示作用。
3.2 自動近光燈
自動近光燈能夠根據光線自動開啟或者關閉,在車輛的前照燈上安裝了光度傳感器,實現近光燈的自動開啟,在以往的規定中僅要求,近光燈開關可以自動啟動,但是沒有硬性要求,但是在最新的法規中要求,汽車近光燈需要按照環境情況自動開啟或者關閉,當汽車在光線不好的地段行駛時需要自動開啟。
3.3 后下部防護
后下部防護能夠有效減少追尾事故對人員的損傷程度,因此法規中也對后下部防護做出要求,橫向構件的高度,對于不同類型的車輛來說,有著不同的要求。在最新的法規中,對強度以及加載力都有更高的要求。
3.4 自動緊急制動系統
自動緊急制動系統能夠檢測出前方可能發生的碰撞,然后自動減速避免會撞到其他人,自動剎車能夠減少發生車禍的概率,根據距離以及速度判斷是否會產生威脅,減少碰撞造成的損失,在最新的法規中已經將自動剎車作為國際標準并達成相關的協議,自動緊急制動系統的使用能夠在每年拯救數千萬人的生命。
汽車工程論文投稿刊物:《重型汽車》(雙月刊)創刊于1987年,是由中國重汽技術中心主辦的國家級期刊,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是國內重型汽車行業唯一一份公開發行的權威刊物,集技術性與綜合性、理論性與實用性為一體,在汽車類期刊中占具重要地位。
4 結束語
汽車制造商為使汽車產品能夠更快的得到驗證,需要詳細掌握歐盟汽車質量驗證的相關制度,及時了解到更新的流程,然后根據法規內容對技術進行改革,使汽車產品能夠更快的獲得認證證書,為進入歐盟國家市場提供便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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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初士雨 陳洪超 張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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