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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核心期刊論文利益相關者的產業集群與政府之間的較量

    所屬分類:經濟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14-10-27 17:39

    本文摘要:摘要:從全球經濟范圍來看,產業發展的集群化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產業集群的發展對于帶動地區經濟、提升地區綜合競爭力具有巨大的帶動作用,而政府作為集群的管理部門,是其重要的利益相關者。論文在確定產業集群與政府的關系后,從集群企業與政府的博弈分

      摘要:從全球經濟范圍來看,產業發展的集群化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產業集群的發展對于帶動地區經濟、提升地區綜合競爭力具有巨大的帶動作用,而政府作為集群的管理部門,是其重要的利益相關者。論文在確定產業集群與政府的關系后,從集群企業與政府的博弈分析入手,進而研究集群與政府的博弈,最后針對我國集群的發展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關鍵詞:產業集群 利益相關者 政府 博弈 經濟論文

      目前利益相關者理論研究重點主要圍繞在利益相關者的界定上,本文研究借鑒利益相關者研究的核心與蟄伏兩分法,按照相關程度對產業集群利益相關者進行了分類(見圖1),其中政府和顧客屬于核心利益相關者,其他組織則屬于蟄伏利益相關者,限于篇幅本文將只分析集群與政府的關系。

      產業集群與政府關系分析

      從現有的案例來看,世界各國絕大多數的產業集聚區在形成過程中,政府的作用都相當突出。政府通過立法、規范、協調政策、基礎設施建設等有力的工具,影響集群的發展,對集群發展具有很強的控制能力。Kuchiki,A.和TSuji,M.(2005)通過對中國、日本、越南、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在內的亞洲產業集群的研究發現:在這些國家中,由于受到管制、官僚及現存法律框架的約束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運行,政府支持(包括法律、稅收、金融等)是產業集群成功極其重要的條件。但由于政府本身也是由政治家和官吏組成的,其成員具有個人的動機、目標與利益,也具有群體或集體的動機、目標與利益,同時,政府及政府成員所具有的強權或優勢為其實現自身動機、目標與利益提供了可能并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使得“政府失靈”成為必然。“政府失靈”發生有兩種。一種是政府被俘獲,即政府的公共權力被少部分利益集團所掌握,公共資源為少部分人服務,表現為“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各種形式的腐敗尋租。另一種是政府雖然沒有站在某個特定的利益集團角度,但行為準則就是錯誤的,對公共資金和公共資源的利用既沒有按照效率原則執行,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也沒有依照公平的原則去落實,造成更多的社會矛盾和階層分化。由于產業集群的主體是企業,因此本研究嘗試利用博弈模型,從單個集群企業與政府的博弈入手,進而分析產業集群與政府的博弈行為。

      集群內企業與政府間博弈分析

      政府與集群內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博弈源于企業向政府的尋租行為。

      模型假設。參與者:集群內企業和政府。模型假設企業都是理性經濟人,追求利潤最大化,其行為完全取決于預期收益。政府是社會整體利益的代表,其決策應體現社會效益最大化,但由于政府本身也是由政治家和官吏組成,其成員具有個人的動機、目標與利益,所以模型假設政府決策的主要依據是其主管者的個人利益最大化,而其是否廉潔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監管機制的完善程度。信息:信息是不完全的。企業無法確定自身的尋租行為是否能成功,但是可以根據政府的廉潔程度推測政府接受的概率,模型假設廉潔政府不接受企業尋租,不廉潔政府接受。政府是否廉潔取決于監管機制的完善程度。模型假設嚴厲監管下的政府廉潔,一般監管下的政府不廉潔,而嚴厲監管的概率為p,一般監管的概率為(1-p),則政府接受或者說企業尋租成功的概率為p,政府拒絕或者說企業尋租不成功的概率為(1-p)。博弈發生以后,企業便可以通過政府的行動判斷政府的類型。策略:假設政府和企業都有兩種戰略。企業的戰略包括尋租和不尋租;政府的戰略為接受和拒絕。支付:對于企業來說,尋租需要成本c,各方支付情況如表1所示。

      博弈過程:對政府來說,政府接受企業尋租未被發現(一般監管),主管者將會獲得收益為r1,但是如果尋租行為被發現(嚴厲監管)則會損失r2,r1

      (1-p)(c-r)+pc (1)

      若尋租,則其期望收益為:

      (1-p)(r-c)-pc (2)

      很明顯,若企業尋租,則必有(1)< (2),即為:

      (1-p)(r-c)-pc>(1-p)(c-r)pc (3)

      可以得到:p<(r-c)/(r+c) (4)

      可見,只有在政府接受尋租的概率足夠大的情況下,企業才會選擇尋租,又由于政府接受尋租的機會與監管機制的完善程度一致,所以企業是否尋租最終還是取決于其對政府監管機制的判斷。同時由p<(r-c)/(r+c)可知,企業的尋租決策還取決于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兩者差距越大,企業的尋租機會越大。對于政府主管者來說,其決策相對被動,只有當企業選擇尋租時,政府主管才需要做出接受和拒絕的選擇,否則,不需要進行決策。而如前所述,政府本身也是由政治家和官吏組成,其成員具有個人的動機、目標與利益,所以模型假設政府決策的主要依據是其主管者的個人利益最大化。政府主管將根據監管機制的完善程度,或者說可能被發現的概率進行決策,如果接受尋租,其預期收益為:

      (1-p)r1-pr2 (5)

      如果拒絕,則期望收益為:

      pr2-(1-pr1) (6)

      很明顯,若政府負責人接受企業尋租,則必有式(5)>式(6),即為:

      (1-p)r1-pr2>pr2-(1-p)r1 (7)

      可以得到:p

      可見,只有當監管機制足夠不完善,或者說被發現尋租的概率足夠小的時候,政府主管才會接受企業的尋租,否則拒絕。此外,由p

      研究結論如下:

      根據集群內企業與政府部門尋租行為的博弈分析,我們可看出構建有效的監管機制的迫切性。當監管機制足夠松時,政府接受尋租被發現的概率很小,接受尋租的概率很高,這種情況下的納什均衡是企業尋租,政府主管接受,其收益為(r-c,r)。反之,當監管機制足夠完善時,政府主管接受尋租被發現的概率變大,拒絕尋租的概率變高,此時的納什均衡變成企業不尋租,政府負責人不接受,雙方都獲得正常收益(0,0)。此外,企業的尋租決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監管機制完善程度的判斷,當政府主管接受集群內一個企業的尋租后,這就會給其他企業一個監管機制不夠完善的信號,一傳十,十傳百,最終將導致所有的企業都選擇尋租,這將對集群經濟的發展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一是尋租活動成功的過程浪費了大量的經濟資源,扭曲集群經濟的資源配置,使得在生產性活動的資源流向非生產性的活動,造成經濟效率低下;尋租企業為獲取更多的資源,尋求非生產性利潤,將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尋租活動,而不是通過正常途徑擴大再生產,這不僅不利于企業的發展,而且會使整個社會的成本大大上升,減少社會整體福利。二是尋租成功后還會引發其他層次的尋租,一旦政府主管在這些尋租活動中享受了特殊利益,他們的行為就會受到扭曲,進而損壞政府公眾形象和威信,擴大的租金規?赡軙觿ぷ饣顒。三是尋租活動會損害集群內正常的市場競爭環境,扭曲集群經濟政策的運作,這不僅不利于集群企業自身的發展,更會使外部進駐企業望而卻步,最終影響集群經濟的發展。

      產業集群與政府的博弈分析

      博弈模型假設:參與者:產業集群和政府。產業集群是理性的,其行為完全決定于其預期可以獲取的利益。政府是社會整體利益的代表,由于集群對整個區域經濟的影響較大,其決策依據是社會效益最大化。信息:信息不完全。集群無法知道政府決策的方式和過程,但是可以通過各種途徑了解到政府政策的方向和依據,并且可以憑借對經濟的影響通過各種途徑向政府施加壓力。政府無法完全確定產業集群發展對區域經濟的影響,但可以根據經驗和國家的相關產業規劃判斷集群發展有利于區域經濟的可能性為P,不利于區域經濟發展的可能性為1-P。策略:假設政府和集群都有兩種戰略。集群的戰略包括尋租和不尋租,政府的戰略為支持和不支持。支付:集群尋租需要成本C,各方支付情況如表2所示。其中,R1是政府通過促進集群發展,進而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而獲得的收益,R2是集群發展不利于區域經濟發展,政府由于保護其他組織的利益而獲得利益。

      博弈過程分析:根據博弈假設,集群沒有絕對占優策略,其策略完全取決于政府的決策,政府如果接受尋租,那么其最優策略是尋租,否則為不尋租。而對于政府來說,其是否接受尋租取決于其期望收益。政府若接受集群的尋租,其期望收益為PR1-(1-P)R2,當期望收益大于0時,即:

      PR1-(1-P)R2>0 (9)

      可以得到:P>R2 / (R1+R2) (10)

      所以,只有當支持集群發展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概率足夠大時,政府才會選擇接受集群的尋租,支持集群的發展,反之,政府認為集群發展不利于區域經濟的發展,不支持集群的發展?梢,政府的決策取決于集群對區域經濟的影響作用。當產業集群對區域經濟的影響較大時,具有比較強的談判力。政府面對企業的整體的集群,不管是從當地經濟的發展,還是個人職位的升遷出發,最優策略都會是進行支持,否則不會支持。如果集群的發展對區域經濟的發展影響重大,可能成為支柱產業時,即使不尋租,政府也有動力主動為集群提供更好的發展政策和發展環境。對于集群來說,在決定是否尋租之前,必須要對政府的產業發展規劃有充分的認識。

      綜上所述,相對于集群與單個企業來說,產業集群作為一個整體與政府博弈則具有明顯的優勢,一方面,產業集群具有更大的談判力,可以爭取到更多的優惠政策,有利于整個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政策傾斜惠及集群內所有企業,這樣客觀上降低了單個企業的尋租動機,有利于公平集群競爭環境。

      產業集群發展對策

      產業集群作為一個整體向政府爭取支持則具有更大的談判力,有利于整個產業集群的發展。因此,在產業集群層面上,集群應建立比較完善的組織機構,集群企業之間能夠形成比較好的合作關系;集群企業必須認識到合作的重要性,可以通過構建良好的溝通平臺,保證信息的有效傳播,降低信息不對稱,識別并快速傳播對方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同時必須有對機會主義企業懲罰的措施,減少道德風險;集群在爭取優惠政策時,必須注意集群發展對社會的效益,盡量考慮政府的社會利益訴求,爭取到更多的政府支持;在政府層面上,政府決策要公開化,要以社會利益最大化為決策依據;政府要建立相關公正、周全、嚴密的法律體系,嚴格規范政府的監管行為,加強對政府的監管,杜絕損害整個社會利益的尋租行為。

      參考文獻:

      1.邁克•E•波特,鄭海燕譯.簇群與新競爭經濟學[J].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2(2)

      2.李剛.中國產業集群發展中地方政府行為研究[D].遼寧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1

      3.胡剛.產業集群環境下的企業利益相關者分析[J].中國經濟問題,2003(6)

      4.馬俊.政府采購尋租行為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分析[J].觀察家,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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