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2015年底完成,2016年,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總體安排是:2015年12月底前,各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將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審批;2016年,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經過2年左右的努力,實現常態化評審,新制度完全入軌。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日前在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透露的消息。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指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教育事業公平發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學習領會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充分認識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改革指導意見》,準確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
據介紹,這次改革就是要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分設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系列統一為初、中、高級;修訂了評價標準,更加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并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注重遴選高水平的教育教學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擔任評委會成員,采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
其中,在中小學教師中增設正高級職稱,是改革的一大亮點和突破,也是一項大的政策調整。各地要按照培養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導向評價好正高級教師,堅持高標準、少而精,嚴格控制數量,確保質量,樹立中小學教師發展標桿和楷模,發揮“傳、幫、帶”作用,帶動形成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強調,各地要準確把握全面推開改革的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動自覺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情況和教師隊伍狀況,充分聽取學校和教師意見。同時,要妥善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舊政策銜接工作,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層層抓好落實工作。要宣傳到位,將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教師,努力為全面推開改革創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原文轉自網易新聞。
轉載請注明來自發表學術論文網:http://www.cnzjbx.cn/jylw/4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