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高速公路是我國交通業的重點項目,本篇環保論文分析了高速公路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合理建議。
高速公路是我國交通業的重點項目,本篇環保論文分析了高速公路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合理建議。環境監理工作應盡早介入,編制實施方案,將環境監理貫穿于工程建設全過程中。重點加強對公路項目橋梁、隧道、高填深挖路段等重點工程及穿越敏感區路段的施工監管,確保各項環保措施和環境監測計劃得到落實。環保驗收階段,建設單位須提供符合要求的環境監理報告,作為項目通過環保驗收的依據之一。
《工業安全與環保》(月刊)創刊于1975年,為原冶金,電力、化工、建材、等15個部委聯合創辦,武漢安全環保研究院主辦,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技術類刊物,已有27年的歷史,是國內最早的安全環?萍计诳弧8兄x廣大作者與讀者多年來我刊的支持,歡迎新老朋友訂閱。本刊由郵局發行,郵發代是 38-4,也可直接向本刊編輯部訂閱,大16開,可預訂全年合訂本。
本文分析了公路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的主要特點及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審批存在的制約性問題,并建議要明確變更范疇,強化噪聲治理,嚴防水環境風險,實施跟蹤監測,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推進環境監理。
關鍵詞 高速公路;環保竣工驗收;生態環境;環境監理
公路項目作為線性工程,具有環境影響距離長、范圍廣、貫穿整個建設期和營運期的特點。“十二五”期間,公路行業仍將實現快速發展,勢必與區域環境造成沖突。因此,為有效解決項目建設與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的矛盾,從制度上進一步加強公路項目環保驗收,構建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環保驗收及后評價的公路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顯得尤為重要。本文研究調查了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近三年來環保驗收技術審查的56個公路項目(主要為高速公路項目),分析了公路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的主要特點及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審批存在的制約性問題,并提出了相應對策和建議。
公路行業環保驗收主要特點
驗收時車流量達不到負荷
驗收調查期間,公路車流量多數達不到運營初期設計值,其中約44. 6%的項目車流量負荷小于75%的驗收要求,33. 9%的項目負荷不足50%,如某公路項目驗收調查期間車流量負荷僅為12%,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前、后段銜接的公路尚未建成造成全線不貫通,或中西部部分區域車流量增長緩慢所致。
工程內容變更比較普遍
公路項目環評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階段介入,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受地質條件、地方職能部門要求以及設計、施工和監理人員行為等眾多因素影響,工程局部線位、主要技術指標、建設內容等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變更。驗收階段多數項目在占地、土石方量,橋梁、通道建設及臨時占地設置等方面發生變化,甚至有部分項目的服務設施、連接線設置或車道數、路基寬度等設計指標發生變更。工程變更會引起新的環境問題。
聲環境敏感點變化大
公路沿線聲環境敏感點實際分布情況與環評所列變化較大,如某公路原有的48處敏感點已不在調查范圍內,另新增敏感點67處。總體上看,驗收階段敏感點數量要多于環評所列,影響范圍加大。新增敏感點數量較多主要是由于公路在設計階段局部線路擺動、兩次調查統計口徑不同、原環評未列入及新建敏感建筑靠近等原因造成。敏感點數量、相對位置調整大,會造成環評及批復所要求的降噪措施缺乏針對性,環評有效性難以實現。
環保驗收階段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工程變更不履行環評審批手續
統計的56個項目中,有41%的項目服務設施變化,其中4個項目增設服務區;6個項目車道數量增加,如全線雙向四車道改為雙向六車道;2個項目路基寬度明顯增加,其中1個設計速度從100公里/小時增至120公里/小時。公路建設項目的這些變更均可產生對環境不利的影響,按照管理規定應當履行相應環評審批手續,但在調查的56個項目中僅1個項目履行了環評變更手續,不到總數的2%。
隔聲降噪措施不到位
因環保驗收階段公路項目噪聲敏感點分布情況較環評階段變化較大,增加了噪聲影響程度和措施實施難度。據統計,隔聲降噪措施不到位是公路項目環保驗收存在的突出問題之一,調查中有超過39%的項目未完全落實環評要求的隔聲降噪措施。由于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完善,在現狀車流量條件下仍有26. 8%的項目存在噪聲超標問題,而隨著車流量的快速增加,現狀達標的敏感點也會陸續出現超標,有可能導致環境糾紛。
水環境保護措施存在隱患
調查中有38%的項目調查范圍內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或I類、Ⅱ類敏感水體,對照環評及批復意見要求,環保驗收階段尚有7個項目未落實橋面徑流收集系統,2個項目未實施橋面封閉和設置事故水池,1個項目未落實橋位下游取水口的調整工作,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工程設計階段未列入該項措施和資金?缑舾兴w橋梁或伴行路段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車輛事故,可能引發嚴重的水體污染事件,水環境安全存在隱患。
環境影響尚未全部顯現
一是由于多數項目現狀車流量達不到運營初期設計值,各敏感點噪聲影響尚不明顯,一般能夠滿足標準要求,建設單位不會對環評及批復所要求的降噪措施及時實施,而營運期一旦全線貫通,車流量將會迅速增加,若敏感點噪聲出現超標,將難以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二是公路項目對生態的影響是一種長期的累積影響,環保驗收時公路項目試運營時間短,對野生動物的阻隔影響還未顯露,措施有效性難以驗證,而環保驗收進行的1~2次野外調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施工期環境監理落實不夠
公路施工對沿線環境的擾動影響較大,為確保設計、施工期環保措施能夠得到有效實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多數公路建設項目僅能提供施工期環?偨Y報告,關于環境監理的內容缺乏針對性,未真正起到現場監管的作用,難以作為項目通過環保驗收的依據。此外,環評批復意見中要求的 “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提交工程環境監理報告”也未落實。
對策建議
減少工程變更,明確變更范疇
建議環保管理主動介入公路項目設計審查環節,審查工程線位、建設內容及主要技術指標等是否與環評階段一致,盡可能從源頭上減少工程的變更行為,經審查后的設計環保篇章向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同時,應盡快明確工程重大變更范疇,建議參照《關于鐵路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從項目建設性質、技術指標,工程內容、敏感目標及主要環保措施變化等方面進行量化,全面界定項目變更是否屬重大變更。
控制兩側新增敏感點,強化噪聲治理
加強公路項目施工、試運營期環保監管,嚴格控制沿線新增學校、醫院和居民點等敏感建筑。建議國家在法律法規調整時,從法律層面上限制或禁止公路兩側一定范圍內新建噪聲敏感建筑物,以減少噪聲擾民問題和無謂的資金投入。
按照“以人為本,盡早治理”的理念,并對應環評階段以運營中期噪聲預測值超標提出降噪措施的原則,建議強化驗收階段噪聲治理要求:一是對于現狀超標或批復要求采取降噪聲措施且距離未明顯調遠的敏感點嚴格落實降噪措施。二是對于現狀車流量較小,但車流量短期內可能迅速增長的項目,根據敏感點運營中期的噪聲推算值實施降噪措施。
嚴防水環境風險,消除安全隱患
嚴格按照《關于加強公路規劃和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對跨越水源保護區和Ⅱ類以上水體的橋梁設置橋面徑流水收集系統,防范水環境風險。工程設計中納入該項環保措施和投資,積極開展橋面徑流收集技術和實時監控系統研究工作,地方環保部門要加強試運營準入要求,確保措施同步投入試運行,對于不落實的項目禁止試運營。服務設施污水處理站運行不正常的,嚴禁污水超標外排。
實施跟蹤監測,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鑒于部分公路項目存在噪聲、生態影響尚未全部顯現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一是環保驗收階段要預留敏感點聲屏障位置和隔聲降噪資金,營運期加強噪聲跟蹤監測和環保監督工作,一旦敏感點出現超標,及時采取或增補降噪措施。二是對于長期累積的生態影響,應落實生態監測計劃,在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后 3~5年內,委托專業單位適時開展生態累積影響后評價,對于后評價中發現的生態問題,提出相應補救措施。
推進環境監理,完善全程管理體系
盡快修改、完善現有環保法律法規,明確環境監理的合法性。在現階段交通部和各省開展環境監理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制定公路行業環境監理的技術規范和現場工作指南,完善技術指標體系,明確環境監理單位的相關職責。一定要構建從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到環保驗收、后評價的全程環境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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