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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經營主體間博弈分析及最優選擇

    所屬分類:農業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17-01-20 15:39

    本文摘要:本篇農業論文闡述農業產業化及其主要模式分類,分析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中企業與農戶間博弈,建議創新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保障制度,出臺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激勵政策, 完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配套環境。這篇農業論文是發表在《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上的,

      本篇農業論文闡述農業產業化及其主要模式分類,分析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中企業與農戶間博弈,建議創新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保障制度,出臺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激勵政策, 完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配套環境。這篇農業論文是發表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上的,《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and Environment)創刊于1991年,科技部主管,由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會、山東省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山東師范大學合辦的月刊。鄧小平同志為《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文刊)題寫刊名,國內統一刊號:37-1196/N,國際標準刊號:1002-2104,郵發代號:24-93。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摘要農業產業化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有效手段,農業產業化模式的優化選擇是實現農業經營方式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從企業和“龍頭企業+農戶”、“龍頭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企業+農戶間利益聯結緊密程度看,中國農業產業化發展過程中依次出現了“農戶合作社”“股份合作三類主要模式。本文以圖示模型為工具,將三類模式進行了分類歸納描述,并論述了和股份合作社+農戶”社”的區別與聯系;谵r業規模經營的視角,通過對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經營主體間在交易環節和加工環節進行博弈分析,最終得出農戶通過股份合作經營可以獲得農產品經營的規模效益,實現交易和加工的剩余價值最大化。剩余規模越大,合作主體間的利益。“龍頭企業+農戶”越大,雙方的合作也越穩定是市場機制下靠購銷關系將企業和農戶聯結的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具有靈活多變;“龍頭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的特點,但主體間權責關系不明,難以穩定運行模式下引入中介合作組織后,經營主體間合作邊界;“企業+股份合作社+農戶”條件并沒有降低,擴大了經營的規模效應,經營主體間合作可能性增加模式采用了現代企業制度的組織方式,經營主體間合作邊界條件顯著降低,使農戶收益由農產品收購深入到農產品深加工領域,擴大了農戶利益空間,實現了經營模式的現代化,此模式成為最為穩定的農業產業化模式。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的穩定性依次增加,經營主體的收益依次更高,股份合作社模式是農業產業化最優模式。最后,從上述結論出發,提出了我國推進農業產業化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合作社;博弈;最優選擇

      農業興則百業興,農民富則國家富。農業在中國是安天下,穩民心的基礎產業,戰略產業。然而,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和全球化進一步發展,中國農業發展面臨更多的困難,農民的小生產更難對接復雜的大市場。深入研究農業規;l展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全面提高農業經營的組織化、現代化程度,是應對國際化挑戰,推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的必然選擇。

      1 農業產業化及其主要模式分類

      1. 1 農業產業化主要觀點

      農業產業化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鏈條上不同環節的主體聯結起來,實行農工商、產供銷專業化、商品化、規;鸵惑w化經營,是解決當前一系列農業經營和農村經濟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現實選擇,促進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這種有別于傳統農業的生產組織方式和經營模式是在20 世紀90 年代初由山東省濰坊市最先提出,并經過各地實踐形成了多種模式。

      學術界對農業產業化在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多種模式分類上取得了很多共識。例如,關銳捷將中國農業產業化模式歸結為公司帶動型(公司+ 農戶)、市場帶動型(專業市場 +農戶)、合作組織帶動型(合作社+農戶、公司+ 合作社 +農戶等)和專業協會帶動型(專業協會+ 農戶)。牛若峰通過調研表明,中國農業產業化模式依次是龍頭企業帶動型、合作經濟等中介組織帶動型、專業市場帶動型。黃祖輝等從種植養殖和加工階段投資決策的角度把農業產業化模式分為三類:農戶支配型(合作社+ 農戶、專業協會 +農戶)、公司支配型(公司直接辦農業基地)和各自支配型(公司+ 農戶)。劉斌等認為,按照龍頭企業的性質可將農業產業化模式劃分為龍頭企業帶動型、市場帶動型、中介組織帶動型、合作經濟組織帶動型、主導產業帶動型、綜合開發集團帶動型。張曉山認為,農業產業化模式主要有“公司+ 農戶”、“合作社+ 農戶”和“龍頭企業 +合作社+ 農戶”三類形式。郭曉鳴等從經濟學的角度對農業產業化模式的制度特征、績效、演化關系等方面進行系統的分析,提出龍頭企業帶動型、中介組織聯動型和合作社一體化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黃婧對農業產業化中“公司+ 農戶”模式存在的問題利用博弈論分析方法,闡述了此種模式下各利益主體的利益訴求與后效行為。萬倫來以安徽省為例,研究不同農業產業化模式中龍頭企業技術效率差異問題,指出不同模式下企業的技術效率存在顯著差別。梁靜溪通過對比分析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規;M織選擇,認為農地經濟合作組織和專業股份合作經濟是未來農業產業經營的主要方向。黃紅球以廣東省為例構建了專業化、社會化、組織化、規;⑹袌龌、科技化、效益化、一體化、商品化為代表的“九化一體”農業產業經營評價指標體系,為開展農業產業化模式探索,開辟了一條思路。

      綜合以上觀點并結合農業產業化實踐,從龍頭企業和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關系緊密程度由低到高,可將農業產業化主要模式分為“龍頭企業+ 農戶”、“龍頭企業+ 農戶合作社 +農戶”、“企業+ 股份合作社+ 農戶”三類主要模式。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的演變是和特定的歷史時期和一定的生產力水平相對應的,一方面合適的組織形式是農業產業化經營效率的一個重要來源,另一方面對應不同的發展時期,不同的發展水平,形成的組織形式也不相同。三類主要農業產業化模式就是對應農業不同發展階段,由初級階段的松散組織形式逐步向高級階段的緊密組織形式演變。不同的模式導致各經營主體之間利益聯接的緊密程度不同,這就直接影響到企業及農戶經營的積極性和效率。2013 年12 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指出要堅持農村集體土地應該堅持以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確保土地承包權都屬于農戶家庭所有。這對農業產業經營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尋求最優的模式是各地區的當務之急。

      1. 2 農業產業化主要模式

      1. 2. 1 “龍頭企業+ 農戶”模式

      “龍頭企業+ 農戶”模式(見圖 1. a)指以企業為龍頭,聯合廣大農戶在農產品產業鏈條上實現產供銷一條龍式的經營組織形式。農戶與企業通過規范化的購銷合同,形成了一定的利潤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因此雙方都獲得了一種較為穩定的收益率[13]。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模式有“公司+ 農戶”、“基地+ 農戶”、“市場+ 農戶”、“經紀人(或大戶)+ 農戶”等多種表現形式,多以合同契約聯接利益雙方。該模式是農業產業化初期的主要組織形式。

      1. 2. 2 “龍頭企業+ 農戶合作社+ 農戶”模式

      該模式由相關農戶組建專業協會或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并以此為載體,通過農戶間橫向聯合與龍頭企業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縱向合作(見圖1. b)。在農戶分散經營的體制下,公司與單家單戶發生交易的交易成本很大,而且質量難以控制,而自己租用大面積的土地又要付出高成本。因而公司非常需要一個主體,它能組織并代表農戶與企業合作。同時,在合作社內部通過組織產前、產中、產后全方位服務,把企業的標準要求等傳達到農戶,并監督執行,使眾多農戶分散的小生產聯合起來形成統一的規;洜I,從而實現規模效益。企業與合作經濟組織之間的代理成本代替了企業與農戶間的市場交易成本。這種模式是在上一種模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發達和欠發達地區都有大量運行。

      1. 2. 3 “企業+ 股份合作社+ 農戶”一體化模式

      該模式是指由廣大農戶或聯合企業成立股份合作社,或合作社發展壯大后成立企業實體來銷售、加工農戶的農產品,從而實現農業生產的產、加、銷和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的模式(見圖1. c)。該模式中的合作方通過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一體化為同一個產權組織。農戶和企業都是股份合作社的股東,利潤分配時既有按股分紅,又有按付出勞動多少支付工資或按銷售農產品多少分享利潤。

      前兩種模式主要主體間的聯結主要體現在農業初級產品的“購銷”關系上,農戶與龍頭企業之間是初級產品的流通網絡,并不涉及到后續深加工農產品。與前兩種方式不同“企業+ 股份合作社+ 農戶”模式,跳出了初級產品流通的傳統渠道,深入到初級產品的“加工”環節,農戶第一次擺脫了僅僅對土地上的初級農產品進行種植,繼續向具有更高利潤的農產品加工端邁進,分享了初級農產品與深加工農產品的雙層剩余價值。由于企業、股份合作社、農戶三者具有緊密的資本紐帶,所以其利益聯接機制更完善,利益關系更緊密,從而確保了企業與農戶、合作組織在利益上的一致性,較好地避免了其他模式經營中出現的問題。由于該模式投資規模大,主要出現于我國東部沿海地區[14]。

      “股份合作社”與“農戶合作社”兩者在內部管理模式、利益分配體系有顯著區別。在經營管理上,農戶合作社作為一種農戶自發組織的具有社區性和互利性的基礎合作組織,以集聚經濟為目標導向,以降低生產風險為保證,對有效提高生產效率,擺脫個體經濟的弊端是一種有益嘗試,但是在日新月異的市場變化下,以“大戶”或“能人”發起的合作社經營模式不能保證合作社公平運營,也難以實現預期的經濟收益。而股份合作模式則借鑒了現代企業制度,具有股份制企業特征也具有合作社的特征,實行勞動與資本的聯合[9],跳出“大戶”或“能人”把控合作社的弊端,施行股份民主與勞動民主相結合,實現經營管理的科學化與現代化。在利益分配模式上,“農戶合作社”一定程度上了保留了人多好辦事和人多力量大的計劃經濟思維,雖然在某些時期能給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帶來一些實際利益,但從長遠看,如何克服集聚的外部性帶來的“集聚不經濟”,避免由于管理層實際掌控導致利益分配不均是“農戶合作社”與生俱來的最大弊端;而“股份合作社”施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既充分實現股員之間合作互助的愿望,又保持現代企業追逐利潤的特點,最大程度上提高了合作社整體和社員個體的經濟效益。

      2 三類農業產業化模式中企業與農戶間博弈分析

      企業與農戶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兩個主要主體,他們之間的博弈有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兩種情況。由于分析結果相同,在這里只做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分析,并只選用比較簡單的博弈模型進行推理。通過對企業與農戶博弈的分析,以期達到對農業產業化三類模式的穩定性和發展方向有一個評價和預期,科學的進行最優模式的選擇。

      基本假設:①博弈主體為龍頭企業、農戶、合作組織,假定都為同質農戶,其農產品產量為qi,i= 1,2,…。企業加工該農產品量為 q,采購成本 Cb是交易量的函數;②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在產業化經營過程中,企業和農戶都是在知道相對方動作后才開始自己的動作,后動作者選擇余地依賴于前動作者的選擇,并且非常清楚前動作者進行了怎樣的動作,雙方也都能知道市場需求情況(由于農戶動作在前與企業動作在前的分析結論一致,我們只做農戶動作在前的博弈分析);③只選某一種特定產品做分析,這種產品在當地的市場價格為 Jm,企業收購農戶的價格為 Jb;④企業和農戶都是理性的,都追求利益最大化。

      2. 1 “龍頭企業 + 農戶”模式下企業與農戶博弈分析

      該模式下企業與農戶之間只存在“購銷”關系。農戶一直種植并自由銷售某一農產品,現在來了一家龍頭企業以價格 Jb收購,然后再按市場價格Jm在市場上銷售。這樣,農戶是否出售給企業農產品在前,企業根據利潤P 情況是否收購在后。博弈模型如圖2。

      對農戶來說,無論出售給市場還是出售給企業,最后單位收益都是 Jm- Cb(qi) /qi,交易成本由其自己負擔。(3)式中 Jb是不斷變化的,只有在每個農戶的產量、市場交易成本和市場價格等信息為雙方所共知時,才有可能達成合作。即使有收購協議,當市場價格出現大的波動時,雙方都有可能違約。

      由以上分析可知:①“龍頭企業 + 農戶”是一種非常松散的縱向一體化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龍頭企業通過與農戶簽訂購銷協議,實現了一體化經營。但企業與農戶相對獨立,二者主要通過購銷農產品來實現聯結,不可能成為完全的縱向一體化組織。②合作雙方契約期限短履約差。企業與農戶憑借的是短期契約且雙方不履約的現象經常發生,一方面農戶感到完全按契約來太吃虧,甚至感覺有欺詐,簽約是上當受騙;另一方面企業對農戶偷工減料搭便車等行為監督困難,導致監督成本太高

      。這就增加了企業與農戶信用成本和履約風險性,所以這種模式不穩定性高。③博弈雙方地位差別大。一是實力不對稱。企業位處主導,農戶需要一對一與龍頭企業博弈,劣勢地位明顯。二是信息不對稱。企業對市場信息敏銳,而農戶不敏銳,企業常常因此壓低收購價格。三是決策權不對稱。無論是生產資料還是專用性農產品都由企業決定,農戶只能任由企業擺布。④資本雇傭勞動。盡管龍頭企業和農戶主體獨立,但在經營決策和利益分配上,企業占有支配地位。農戶只能得到固定的利潤,而企業掌握剩余價值索取權,可以索取更多的利益。

      可見,“龍頭企業 + 農戶”模式是很不穩定的一種模式,企業與農戶穩定合作是難以長時間維持的。

      2. 2 “龍頭企業 + 農戶合作社 + 農戶”模式下企業與農戶博弈分析

      該模式下企業與農戶之間也是“購銷”關系,只是我們引入了中介組織—農戶合作社。

      在圖 3 中加入農戶合作社后,在完全信息條件下,考慮了解的方便,假定農戶合作社由 n 家農戶組成,農戶把全部農產品都通過農戶合作社統一出售給企業,農戶與企業作為參與博弈的主體(農戶合作社的內部決策暫不予以探討),不過是現在相當于 n 家農戶同時動作,現在的交易量為 nqi

      與沒有合作社的農戶先動模型相比較,(5)式和(2)式是相同的,也就是農戶做出合作選擇的邊界條件相同,要保證農戶加入該種農產品生產后是有利可圖的。比較(4)式和(1) 式,合作社引入后有了規模效益,收購量 nqi與單個農戶銷售量相比是一個很大的數,這時 C'b(qi) 遠小于(1)式中的 AVCb(qi),邊界條件放寬,企業與農戶合作的可能性增加。綜合以上分析可見“龍頭企業 + 農戶合作社 + 農戶”模式具有以下特點:①組織形式為一體化但縱向松散橫向相對緊密。農戶通過加入合作社實現了橫向相對緊密聯合,企業與農戶合作社則形成一種松散的縱向一體化組織。②博弈關系不穩定。合作社的實際經理人很容易在經營過程中尋租。這使得企業與農戶之間的博弈關系既復雜又不穩定。③產權關系仍然模糊。合作組織及其經理人可能侵占部分產權公域,比如合作社的公共積累由于沒有明晰到農戶身上很可能被經理人實際侵占。

      因此與“龍頭企業 + 農戶”模式相比,“龍頭企業 + 農戶合作社 + 農戶”形式變得穩定一些,但仍不是十分穩定,該模式是一種適合在發展中地區實行的過度模式。

      2. 3 “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農戶”模式下企業與農戶博弈分析

      前面兩種模式農戶只與企業有“購銷”環節的聯結。“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農戶”模式則有了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聯結,農戶通過股份合作社建立加工企業,使農戶分享加工和購銷兩個環節的剩余。假設加工成本為 Cp,加工后的農產品市場售價為 Jn,且 Jn是企業的私人信息。在交易環節、加工環節都加入之后,圖 2 - 3 中的 P(q)變為:(6)式前半部分是農產品購銷的邊際利潤,和(4) 式相同,而后半部分是農產品加工的邊際利潤,由于一體化組織的引入實現規模效益,C'b(q) 變得較小,一般條件下都有[(Jn- Jm) - C'p(q)]> 0。因此,在農戶又參與了分享加工剩余情況下,滿足(6) 式的條件比滿足(4) 式的條件更容易,使得“龍頭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農戶”模式成為最為穩定的組織機制。所以“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戶”模式有以下特點:①完全的一體化組織。該模式無論是橫向的農戶間還是縱向上產業鏈條間已形成一體化。合作社層級結構替代了交易市場,種植結構規劃、種植計劃、農資采購以及農產品的生產經營都由合作社統一管理。②博弈關系均衡。合作社內部社員之間的博弈能力相當,合作社的決策機制避免了個別有威望的社員博弈能力過強問題。③產權關系明晰。在該模式下,合作社成員在合作社中具有明晰的股份,并按股權比例分紅。企業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合作社作為股東只能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對企業進行管控,而不能侵占企業產權。④勞動雇傭資本。資本的合作是建立在勞動者合作基礎上的,勞動者支配資本。勞動者通過合作社實現了生產和交易剩余的分配權。

      由此可見,該模式是最穩定,適合發達地區大量發展,并最終是適合中國農業現代化發展方向的一種模式。

      3 基本結論與建議

      3. 1 基本結論

      (1)“龍頭企業 +農戶”、“龍頭企業+ 農戶合作社+農戶”和“企業+ 股份合作社+ 農戶”三類模式因規模經濟獲取收益依次增加。引入合作社尤以股份合作社為典型代表的合作經濟實現農業發展的規模經濟,在農產品交易環節和加工環節都創造了剩余價值,依靠共同分享剩余價值來促進龍頭企業與農戶間的合作。剩余價值的規模越大,雙方合作就越可能性越大,合作的方式越穩定。經過博弈分析比較可以看出,“企業+ 股份合作社+ 農戶”模式是一種最優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模式,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主導模式。

      (2)從“龍頭企業 + 農戶”到“龍頭企業 + 農戶合作社+ 農戶”再到“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農戶”呈現逐次演化的趨勢。這是內生交易費用和外生交易費用矛盾運動造成的,與相對松散的前兩種模式相比,股份合作制有效降低系統內部的交易成本,使得農業產業化組織具備更雄厚經濟支撐,也使得第三種模式最穩定。當合作經濟組織超過規模經濟上限出現不經濟時,可以引導其適度構建內部子組織,比如創建相對獨立的多個企業和基地,同類合作社間也可通過區域聯合,直至形成全國的農業規模化組織。

      (3)三種模式的穩定性和經濟效益與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階段緊密相關。第一類模式與農業產業化萌芽期相適應,第二類模式與農業產業化成長期相適應,第三類模式與農業產業化成熟期相適應。不能為追求較高的經濟效益與穩定性而超越或滯后于農業產業化發展實際需求,最終采用不合適的規模化經營模式。雖然股份合作制極大提高了農業產業化效能,但是此種模式必須在資本密集、知識創新、產業支撐等先決條件下才能實行。因此必須因時因地制宜,結合全國新型城鎮化發展指導方針[15],有序穩步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進程。

      3. 2 建議

      3. 2. 1 創新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保障制度

      農業產業化的良性發展離不開完善的制度保障。當前,農業產業化經營保障制度的欠缺已經成為阻礙農業產業化優質發展的“短腿”,創新和完善法律制度、社會管理制度、文化制度是當前形勢下科學有序推進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根本保障。前文所述的三種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從不同側面給出了各自的區別與聯系,尤其通過博弈分析,得出“企業 + 股份合作社 + 農戶”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最優模式選擇,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高級模式,這也相應提出了更高的制度保障要求。

      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制度保障的關鍵。農業和農村的改革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整體效應,立法必須先行,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促進農業產業化的健康發展,避免因三農問題而引發社會動蕩的重演。農業改革的立法,主要涉及農村土地制度立法,其中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宅基地確權、農村建設用地入市是三個重要法律制度設計。農民物權的法律確立、農業現代經營機制的立法、農業企業運營的立法、農村金融管理制度的立法、農業環境保護的立法和食品安全立法等都是當前農業產業化發展急缺的法律保障。

      除法律制度保障以外,社會管理制度和文化制度同樣也對農業產業化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完善農村地區社會管理制度是應對快速城鎮化背景下因人口流動而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的重要途徑。以治理體系現代化為導向,創新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農村管理機構的運行效率與科學水平,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徑。文化制度是法律制度和社會制度的輿論保障,我國的傳統文化起源于農村,當前農村文化受到因城鎮化帶來的城市文化的強烈沖擊,好多農村成為消逝的“故園”。文化制度的完善,對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起到基礎推進作用,只有保護和發展好以“互助合作”、“艱苦樸素”、“精耕細作”為主要內容的農業文化,加上市場經濟具有的“契約”、“合同”、“法律”等現代經營理念,才能真正創造農業現代化的“中國版本”。

      3. 2. 2 出臺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激勵政策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確定了我國中長期城鎮化發展道路,農業產業化道路任重道遠,建立符合國家整體城鎮化發展戰略的農業產業化長效機制,是我國農業健康發展的需要。農業產業化應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突出農戶家庭作為受益的主體地位,把農業產業化與“人”的城鎮化理念結合起來,有效落實新一輪農業發展方針與政策。

      因時因地運用政策激勵是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的前提。由于中國農村市場經濟不成熟,農業產業化模式的自發演進必然需要更多的時間,這就需要政府根據不同發展階段及時出臺必要的扶持引導政策。首先,應當堅持自下而上的原則,尊重產業化經營主體的創造力,鼓勵自發形成的各種產業化模式的發展;其次,各級政府一定要依據各地發展實際及時分析產業化模式變遷動向,積極推廣較為先進的產業化模式,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16];三是鼓勵農民合作組織進行公共積累,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用產權聯結形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四是要因地制宜,在沿海等經濟發達地區,要強化扶持股份合作社等組織的力度,在中西部相對發達地區,要優先扶持大戶與擴大企業加工能力并舉,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要對各類龍頭企業進行扶持,讓農民有順暢的農產品銷售渠道。

      完善的市場激勵機制是保障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的重要依靠。農業產業化必須是以市場為主導的產業化模式,政府要用經濟手段鼓勵農業產業化發展,最終形成市場化的農業生產模式。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要教育引導農業產業化各經營主體講誠信,懲治不誠信行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本質是農戶、合作社與龍頭企業利益的一體化。要引導企業與農戶樹立產業化經營利潤是參與主體共同創造的觀念,鼓勵合作精神,使之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

      3. 2. 3 完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配套環境

      土地、人才、農業科技、交通、市場信息、宏觀政策、生態環境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與合理流動是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配套環境。農業生產的復雜性決定了農業生產要素的組合與配置的多樣性,要確保生產要素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博弈主體之間的合理順暢流動。農業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重要保證。十八屆三中全會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提出了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的土地承包政策,把這些政策落到實處對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極為迫切;人才是農業發展的根本保障,離開了人才,農業產業化并將成為“無本之源”,因此在將來一段時間內,培養適合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專業人才隊伍,培訓新時代的產業農民是當務之急,力求做到“引得來、留得住、能致富”的人才良性發展道路;農業科技創新是農業產業化的技術支撐,完善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提高科研攻關與服務三農的能力是未來急需提高的內容;完善的交通網絡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有力保障,“要致富先修路”,有效的交通可達性基礎上構建完善的農業物流體系是農業發展的重要條件;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液,農業產業化發展也離不開良好的金融環境,要創新金融支農方式方法,加大金融支農的力度,使農業產業化經營過程流動資金充足;信息社會市場瞬息萬變,有效掌握及時的市場信息是未來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大勢所趨,因此搭建通暢的農業信息網絡平臺是未來的長遠選擇;政府科學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宏觀政策,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重要政治環境;農業產業化要以農業可持續發展為前提,要把創建良好的農業生態環境作為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長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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