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1986年越南實行革新開放政策后,出于吸引更多海外僑資的需要,開始著手對僑民政策進行調整和修正。2004年36號決議出臺,越南對僑民戰略進行了重大調整。政府改變了過去對來自西方國家越僑的警惕和排斥態度,對海外越南人的身份地位進行了重新界定。 并
[摘要]1986年越南實行“革新開放”政策后,出于吸引更多海外僑資的需要,開始著手對僑民政策進行調整和修正。2004年36號決議出臺,越南對僑民戰略進行了重大調整。政府改變了過去對來自西方國家越僑的警惕和排斥態度,對海外越南人的身份地位進行了重新界定。
并通過修訂《投資法》和《國籍法》,頒布一系列出入境和房地產優惠政策等方式,為越僑回國探親、定居和投資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并初步形成了法律和政策框架系統,吸引了大批擁有一定資本和技術專長的越僑回國發展,開展合作。改善并加強了越南政府與海外越南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聯系。越南自身經濟和對外關系也得到了迅速的提升與發展。
[關鍵詞]海外越南人,越南僑民政策,成效
學術界關于越南僑民政策的相關文獻十分有限,就筆者的了解,目前相對比較系統梳理越南僑民政策的,是日本學者古屋博子的《美國的越南人——同祖國的紐帶以及越南政府的政策轉換》一書。該書主要結合在美國越南僑民的情況,對1986年革新開放前后越南僑民政策轉換的背景原因及其影響進行了分析闡述。
越南學者則對海外越南人的情況以及越南政府的海外越南人政策等問題比較關注,也有一些著作,如陳重登檀的《海外越南人》(越南河內國家政治出版社,1997年),但大多還是報刊文章和評論,目前較少被翻譯推介到中國。由于資料較少,關注相關議題的中國學者不多,大都是對海外越南人的發展狀況的闡述,越南的僑民政策只是在其中間接體現。
如梁志明、游明謙的《當代海外越南人的分布與發展狀況研究》(《南洋問題研究》2004年第2期);梁茂春的《1975—2004年間移居美國的越南人》(《世界民族》2007年1期);羅四維的《當今越南海外僑民狀況》(《印度支那》1987年第2期);另外還有對越南華僑華人政策研究中間接涉及越南僑民政策的闡述,因為海外越南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二次移民的越南華人難民。
如趙衛華的《革新開放以來越南華人政策的調整與實踐》(《武漢科技大學學報》2011年第4期);于向東的《目前越南華人的政治狀況》(《當代亞太》2003年第6期);陳衍德的《從排斥到接納:越南華人政策的轉變》(《世界民族》2008年第6期);覃翊的《當代越南華人社會研究》(《世界民族》2009年第2期)等。目前專門針對越南僑民政策的全面系統研究較顯不足。越南實行革新開放政策后,經濟有了飛速的發展,這與海外越南人的貢獻是分不開的,也與越南僑民戰略的調整密切相關。
本文主要通過對國內外涉及海外越南人和越南僑民政策的相關議題和檔案文獻進行搜集整理,結合近年來越南主流報刊媒體如《共產主義雜志》《人民日報》以及越通社的報道評論,以及海外越南裔學者在歐美學術期刊中發表的一些論文,對其中涉及越南僑民戰略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事件和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力求對革新開放以來,越南僑民戰略調整與發展的特點及其成效進行較為系統的分析梳理。希望能拋磚引玉,引起更多學者對這一問題的探討和關注。
一、海外越南人的形成與特點
越南將長期或暫時居住在國外的越南公民或越裔人士,即海外越南移民統稱為“海外越南人”。越南人移居海外的歷史比較悠久,由于歷史上與中國的特殊淵源,公元初年就有越南人移居中原。古代的越南移民主要移居地是中國、柬埔寨、老撾、泰國等周邊鄰近國家,還有一些因為貿易和婚姻關系移居到日本的移民。
到了近代,尤其是法國殖民時期,法國和法屬殖民地開始出現不少越南移民,但大都以勞工為主,以及少量留學生和愛國知識分子。真正大規模的海外移民則發生在越南戰爭以后,分別是在1975年越戰結束和1978年中越關系惡化的背景下,出現了兩次難民潮。一次是1975年西貢陷落后美軍撤離越南,大批前南越政權軍政人員及其家屬,以及曾為美軍服務的人員隨美軍相繼撤離。再加上其他民眾約有13.5萬人從南越逃離到美國①。
第二次是從1977年開始,越南推行“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大批工商業者受到影響,許多人因此而逃離越南。與此同時,隨著中越關系的日趨緊張,1978年越南政府開始了大規模的排華運動,有上百萬難民出逃,其中華僑華人占了60—70%。大部分難民主要被美國、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接納安置,一部分人最后在泰國、柬埔寨、老撾、中國等國定居。據學者的有關統計,自1975—1995年,在西方國家定居的越南難民累計約有130萬人②。
這些越南難民中雖然有相當比例是來自越南的華僑華人,但因其國籍或來源國是越南,西方國家的統計數據都將其歸屬于越裔人口,越南政府的海外越南人政策也適用于這一群體,如今他們以越僑身份回越南投資經商已十分普遍。1986年越南實行革新開放政策以來,尤其是90年代冷戰結束以后,新移居海外的越南人主要是政府外派的勞務輸出人員和留學生,還有外嫁至臺灣、韓國等亞洲國家和地區的越南新娘。
這部分人相對來說流動性比較大,目前規模較小且分散,缺少確切統計數據。據越南方面的有關數據,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如今海外越南人已達到450多萬,分布在109個國家和地區③,約有80%都居住在西方國家,居住在美國的已超過180萬④,是繼華裔、菲裔、印度裔之后的美國第四大亞裔群體。
其中,20世紀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因歷史和政治原因被迫移居海外的越南難民及其后代,是當今海外越南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中大部分人已取得所在國國籍,而且相當部分都保留有越南國籍。這一群體因其特殊的移民背景、較具規模的人口數量,以及與日俱增的影響力等,已成為今天越南政府外僑政策的重點關注和實施對象。
二、越南僑民政策的轉變及其內涵特點
雖然越南自古就有海外移民產生,但規模相對較小,影響有限。再加上越南立國較晚,近現代以來又長期受法國殖民統治,且經歷了抗法、抗美戰爭的洗禮,戰亂頻繁,政權極不穩定,直到1975年才實現國家的獨立和統一。越南社會主義政權建立不久就發生了兩次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移民潮。人們對越南的移民問題和相關政策的關注也是從1975年以后才開始的。
越共新政權建立初期,越南政府對僑民的態度兩極分化:對于非難民越僑,即早期移居海外的越僑,尤其是以留學生為主的知識分子持歡迎態度,鼓勵他們回國參加國家建設;而對1975年前后大批外逃至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難民越僑”極其排斥,認為他們是祖國和民族的背叛者,是海外反政府力量的重要組成。對他們采取孤立的政策,嚴格限制他們回國。
直至20世紀80年代末越共六大推行“革新開放”政策以后,開始對越南的僑民政策進行調整,2004年有了重大的轉變。政府開始對海外越南人群體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切,尤其是對70年代被迫以難民身份移居至西方國家的越南移民及其后代格外重視,并推出各項優惠政策鼓勵他們回國,支持他們參與國家的建設與發展。
這些政策均體現在越南政府頒布的100多項針對海外移民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規中。這些文件涉及簽證、出入境管理、婚姻、國籍、投資、辦學、匯款、置業、慈善和文化教育等各個層次。近20年來,越南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不斷對相關政策進行補充完善。歸納起來,越南僑民政策的內涵與重點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對海外越南人的身份地位予以明確界定,并設立專門機構管理相關事務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建立后,越南政府一直將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稱為“越僑”(VietKieu),但那些以難民身份移居海外,尤其是定居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越南人,未被列入“越僑”之列。80年代末越南實行革新政策后,對海外越南移民進行了新的界定和表述,提出:不論是以什么樣的立場和方式出國的越南人,不論是長期還是暫時居住在國外的越南人,都統一稱為“海外越南人”。
2004年3月26日,越南政府發布36/NQ-TW號決議,明確指出:海外越南人是越南民族共同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寶貴的資源。不論(海外越南人的)國籍、宗教、出身、社會地位、出國理由是什么,只要愿意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人,都是民族大團結的一員①。2004年和2007年,越南兩任總理潘文凱和阮明哲訪美期間,也反復向在美國的越南人強調越南政府的這一政治態度和主張。
這意味著1975年后因政治原因逃至西方國家的越南難民,其“越僑”身份得到越南政府的接受和認可,政府鼓勵他們回國發展。1994年7月,越南政府發布第74號決定(NO.74/CP),成立“海外越南人委員會”,取代1959年設立的專門負責越僑事務的“中央越僑委員會”②。海外越南人委員會直屬外交部,由外交部副部長兼任委員會主任一職,體現了越南政府對海外僑民的重視。
第74號決定還進一步明確了“海外越南人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主要包括:(1)對海外越南人的發展狀況進行研究分析,提出相應的政策方針;(2)起草并協助政府制定、實施面向海外越南人的相關法律和各項文件,并加以配合落實;(3)聯合其他相關機構,共同維護海外越南人的正當權益;(4)提高海外越南人的團結意識和愛國傳統,提供條件幫助他們及其國內親屬參與祖籍國建設;(5)指導、幫助海外越南人加強與祖籍國的聯系,同時,協同其他相關組織和機構,在經濟、工業、科學、教育、培訓、文化等各個方面加強與海外越南人的合作關系,等等。為越南的僑民政策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性方針。
2.出臺各項出入境優惠措施,為海外越南人回國探親提供便利條件
1997年9月,越南總理發布第76號決議,對海外越南人的出入境簽證費、滯留手續費以及交通費和觀光門票費等予以減免。1999年10月發布了第210號決議,規定持有越南護照的海外越南人,回國可以免簽證;持1975年之前南越政權頒發護照的留學人員,護照更換后出入境越南也可以不用簽證。2007年越南政府頒布的第135號決定又做了進一步的補充,允許持外國護照的海外越南人,只要提交相關文件證明自己的越南裔身份,也將獲得免簽證書,5年內可多次出入越南,每次居住三個月①。
2014年政府又出臺了允許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及其外籍配偶和子女,以及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享受免簽待遇的政策②。2001年,越南政府廢除了以往實行的機票雙重價格標準,允許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及其隨行親屬享有與國內越南人相同的機票價格標準。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目的是鼓勵和吸引更多的海外越南人回國探親、觀光、居住,以增強海外越南人對祖籍國的歸屬意識。
3.制定并補充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吸引海外越南人回國投資經商
越南最早的投資法是1988年頒布的《外國人投資法》,盡管其中沒有專門提到海外越南人,但該投資法顯然是適用于海外越南裔投資人的。20世紀90年代開始,為了鼓勵更多海外越南人回國投資經商,越南政府于1993年5月頒布了第29號決定,對外國投資法進行修訂,在進口關稅、海關相關手續的辦理上提供給海外越南人比外國人更為優惠的政策待遇。1998年又頒布了《國內投資法》,對海外越南裔投資者在身份認定上做出了新的調整。
2000年和2005年政府對《國內投資法》進行了修訂和補充,明確規定海外越南人可以在越南設立公司、買賣股票、投資各個行業;既可以直接投資也可以采取與越南公民合資的方式。總之,海外越南人回國投資經商基本上享有與國內公民同等的待遇,并可在《國內投資法》和《外國人投資法》之間靈活選擇適合的方式。
與此同時,越南政府還調整了外僑匯款條件。革新開放政策實施之前,盡管海外越南人就已經開始向國內親屬匯款、寄物,但出于政府政策上的限制,匯款大多通過非官方渠道或黑市交易完成。革新開放初期,越南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海外匯款的條件,但限制依然很多,相關政策始終在限制和適度放寬之間徘徊,這樣反而加劇了黑市交易的盛行,導致越南的通脹壓力很大。
隨著越南自身經濟發展對資本需求量的日益增大,政府分別于1999年和2002年對與僑匯相關的政策進行了修正和補充,提出“對以支援家人或者建設國家為目的而進行的金錢、生產資料和生活必需品的寄送,政府予以獎勵”③。
同時廢除了過去各項繁瑣的申請手續和匯款提取限制。越南政府還多次調整了不動產政策,放寬了海外越南人購買不動產的相關規定,以適應海外越南人回國發展的需要。過去海外越南人只能以在越南的親人和朋友的名義購買房產,沒有所有權,一旦產生矛盾和法律糾紛,則會招致很多麻煩和損失。
針對這一海外越南人關切的問題,2001年,越南政府出臺了《關于海外越南人在越南購買房屋的政府決定》(No.81)放寬了對越南僑民購房的限制,規定三類人可以以個人名義在越南購房,即長期在越南進行大額投資者、對越南有貢獻者、在越南工作的某個領域的專家。在此基礎上,2006年越南政府對這一政策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和補充,出臺了政府第90號決議《房產法實施指導與詳細規定》,增加了“被認定會在越南長期生活的海外越南人,可以享有與國內居民相同的購房權、繼承權和轉讓權”④。
新的法律規定放寬了對房屋購買者資格的要求,海外越南人通常只要持有為期三個月的有效簽證,就可以在越南購買土地、修建房屋。2015年7月生效實施的《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產經營法修正案》,進一步將購買和投資越南房地產的對象擴大至持有越南入境簽證的外國人(包括海外越南人),并提供了更加優惠便利的條件,使房地產成為越南吸引外資和海外僑匯的重要領域。
4.對國籍法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和修訂,鼓勵海外越南人恢復和保留越南國籍
長期以來,越南的國籍法都是以單一國籍為原則,但鑒于國籍問題一直是海外越南人十分關注的問題,且大部分人希望政府實行雙重國籍政策。因此,越南國會在聽取了外交部和法律部等部門的意見后,于1997年對新的國籍法草案進行了深入探討和磋商,最后盡管還是就“單一國籍原則”達成共識,但將1988年《國籍法》中“外國國籍取得者自動喪失越南國籍”的條款,改為“入籍居住國后,必須要本人辦理消除越南國籍的手續,否則越南國籍仍會予以保留”①。這實際上是對海外越南人擁有雙重國籍的默認。
1998年新《國籍法》中還明確了允許恢復越南國籍的條款,且申請條件進一步放寬,不僅是以難民身份離開越南的人可以提出申請,就是那些持舊的南越時期國籍證明且未入籍居住國的海外越南人(越南稱作“無國籍者”),也享有恢復越南國籍的機會。之后,2008年越南政府再一次對《國籍法》進行修訂,允許持有外國護照但未明確表示放棄越南公民身份的海外越南人獲取越南國籍,在法律上確立了雙重國籍政策,并于2009年正式開始實施。
上述越南政府頒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即越南僑民戰略的宗旨就是要加強海外越南人與越南的經濟文化聯系,吸引更多的海外越南人到越南投資經商,促進越南的經濟建設與國家發展。這在越南憲法中也得到明確的闡述:“國家保護定居海外的越南人的政治權利。國家創造條件以便于定居國外的越南人保持同親屬和家鄉的密切關系,為家鄉和祖國的建設做出貢獻”②。
三、越南僑民政策實施的初步成效
1.海外越南人與越南政府的關系得以改善,與越南社會的聯系日益密切
過去,海外越南人特別是定居西方的“難民越僑”多少都對越南存有怨恨情緒。研究越僑的學者安德魯·哈迪就認為,長期以來,海外越南人與越南的關系呈現兩極化傾向——親善和敵對。居住在北美和澳洲的越僑大多對越南政府持反對態度。
尤其是美國的越僑反共意識較強,曾成立過上百個反對越南政府的組織開展活動。他們中的強硬分子反對匯款回越南,認為這是對共產黨政權的支持。因此,在北美和澳大利亞的越南僑民與越南的關系較為疏離,他們與越南親人間的經濟聯系更多的是通過非正規渠道進行,這也是越南革新開放初期,這部分海外越南人與越南產生經濟關系的主要方式。相比之下,居住在西歐國家的越僑與越南的聯系以及回歸方式較為直接和正規,回到越南工作的也以專家和學者居多。
進入新世紀以來,越南政府充分意識到海外越南人不可忽視的經濟地位與發展潛力。越南領導人多次發送積極信號,鼓勵海外越南人回國參加國家的建設,并出臺了多項優惠政策。2004年36號決議的頒布實施可以說是個重要的轉折,表明越南上層對海外越南人的身份認定和政策定位等問題上基本形成共識,之前對反共背景的越僑歸國可能推行和平演變的各種擔心和懷疑的聲音得到平復。
為了吸引更多的外資,政府決定對居住在西方國家的越僑采取一視同仁、既往不咎的政策,把他們作為越南民族的一分子看待。在政策的實施過程中,重視并加強與越僑之間的溝通與對話,不僅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還為越僑提供了專門的會議平臺——海外越僑會議,定期聽取越僑的意見,加強與越僑之間的互動與信息交流,并根據越僑的實際需求不斷修訂并完善相關政策、法規,以適應越僑回國投資和發展的需要。
雖然有一些海外越僑團體仍持反共立場,但隨著越南革新開放政策的不斷調整和深化,海外越南人社會也發生了新的變化:越來越多的海外越南人回國后,隨著雙方交流溝通的不斷增強,不少政治組織的態度逐漸軟化,開始放棄激進的反共、反越南政府的口號和目標,轉而提出相對溫和的以“促進越南民主化”為目標的政治主張,與越南的關系也有了進一步的推進。曾持強硬反共立場的前南越總理、副總統阮高祺,在流亡美國近30年后于2004年重返越南,并受到越南政府的歡迎,在海外越南人社會引起巨大反響,也鼓勵帶動了不少前南越舊政權人員重新與越南建立起聯系。
越南政府不斷出臺對越僑的各項鼓勵和優惠政策,無疑是吸引海外越南人回國的重要因素。與此同時,越南政府對海外越南人正面形象的塑造,以及官方媒體對政府政策內涵的解讀,也為越僑對越南政府的認識和態度的轉變起了積極的作用。電視新聞和報刊雜志上除了對有突出貢獻越僑表彰的專題報道外,還刊登越僑撰寫的文章,以及對政府新政策的闡述。越僑的愛國形象和成功的投資信息通過媒體從越南社會傳遞到海外越南人社會。意識形態因素不再是越僑回國的障礙。越南國內也普遍接受了政府將海外越南人視作越南民族一部分的觀點,并對政府吸引越僑回國的政策持認同態度。這些都為海外越南人回國營造出良好而積極的氛圍。
3.加強了科技文化的交流與合作
據越南學者的研究統計,20世紀90年代在西方國家工作生活的海外越裔知識分子就有40萬④。如今,20多年過去,海外越南人中的老一輩已逐漸淡出,第二、第三代已成為這一群體的主力,相比他們的祖輩和父輩而言,接受的教育程度普遍更高。據學者對2000年美國人口調查的有關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在美國接受教育的海外越南人(從小學至研究生)約有30萬人,他們主要是以難民身份進入美國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人的子女,其中約有44%獲得高中學歷,37%的人擁有大學學歷⑤。
目前,在美國硅谷工作的越南人有一萬人,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航天中心約有30名越裔專家從事相關工作⑥。目前,以越僑第二代和第三代為主的新一代越裔知識分子正在形成和發展中,越南外交部的資料顯示,在海外越南人中約有20萬人活躍在科技領域⑦,他們主要來自北美、西歐和澳大利亞,從事的工作涉及計算機、電信、電子、新材料、機械制造、納米技術、航空航天、生物學等尖端科學技術領域。
綜上所述,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越南僑民戰略的調整與實踐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在政治上消除了海外越南人的疑慮,增強了他們對越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其次,經濟上吸引了大批海外越南人回國投資。總體來看,海外越南人在越南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是積極的,尤其是最近十年來取得了明顯效果。通過匯款、投資貿易和文化交流、技術合作等方式,海外越南人與越南社會的經濟文化聯系日漸加強,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越南經濟的增長和國力的提升。
與此同時,政府積極鼓勵海外越南人在居住國成立越南人社團和企業協會,并通過“祖國陣線”和“海外越南人委員會”以及各使領館與之建立密切聯系。這些海外越僑組織十分活躍,他們通過舉辦各項活動,建立遍布世界的越南企業網絡,為推動所在國與越南的經貿往來和人文交流,幫助越南更好地融入國際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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