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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職稱論文發表“女英雄”形象與蘇格蘭的性別探析

    所屬分類:文史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15-04-10 10:11

    本文摘要:摘 要:瓦爾特司各特在《密得洛西恩監獄》中通過珍妮迪恩斯的形象來象征蘇格蘭堅韌、勤勞和救贖的善良品質。珍妮與司各特以往作品中的女英雄形象差異較大,表明司各特獲得英格蘭人民的同情和認可的決心。但是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地位,從而動搖了蘇格蘭獨立

      摘 要:瓦爾特·司各特在《密得洛西恩監獄》中通過珍妮·迪恩斯的形象來象征蘇格蘭堅韌、勤勞和救贖的善良品質。珍妮與司各特以往作品中的“女英雄”形象差異較大,表明司各特獲得英格蘭人民的同情和認可的決心。但是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地位,從而動搖了蘇格蘭獨立的教會、司法體系的地位。為了維持聯合主義的立場,司各特用珍妮的拯救之旅消解歷史事件的政治意義,實則將蘇格蘭王國弱化到僅有優良品德而無政治實權的附屬地位。

      關鍵詞:瓦爾特·司各特 《密得洛西恩監獄》 女英雄 蘇格蘭教會 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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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家通常將英國作家瓦爾特·司各特(1771—1832)的小說《威弗萊》《紅酋羅伯》和《密得洛西恩監獄》視為三部曲。{1}在這些作品中,司各特均塑造了一些“英雄”形象來代表蘇格蘭民族性格中英勇無畏的一面。在前兩部作品中,司各特一方面通過英格蘭人與蘇格蘭人的聯姻表明其聯合主義的立場;另一方面他又從蘇格蘭所面臨的社會結構與道德淪喪問題入手,質疑和批判了現代商業文明對高地文化的摧殘。在聯姻的基礎上,司各特對蘇格蘭和英格蘭在不列顛聯合王國中的身份問題進行了設想。通過消解蘇格蘭民族性中存在的暴力反抗的政治因素,他將聯合王國中的蘇格蘭擬人化為世俗婚姻中妻子的角色。但是由于女性在社會結構中的不利地位,他所設想的聯姻實際上陷入了將蘇格蘭貶低到附屬地位的困境之中。

      《密得洛西恩監獄》與《威弗萊》和《紅酋羅伯》的區別在于,蘇格蘭的“英雄”從無畏的格倫奈侖、英勇的羅伯·羅伊變成了鄉村姑娘珍妮。針對這種巨大的轉變,評論家認為司各特的題材從重大的歷史事件和浪漫的傳奇故事轉向了普通民眾及“私人生活的領域”{2};學者道格拉斯·吉福德認為“司各特選擇珍妮·迪恩斯……來象征蘇格蘭的堅韌、體面和救贖的善良品質”{3}。但是,當蘇格蘭英雄由打家劫舍的“暴徒”變成虔信上帝、安分守己的姑娘,司各特所致力于塑造的“蘇格蘭”的民族身份是不是也將由此改寫呢?

      本文將以女主人公的角色塑造為切入點,分析“女英雄”珍妮的成長過程,寓意著對教會和法律在蘇格蘭王國中地位的弱化。這種弱化實則增強了蘇格蘭在聯合王國中的從屬地位,從另一個側面深化了司各特的聯合主義立場。

      一、小說的政治寓意

      小說《密得洛西恩監獄》有兩條線索,一條是1736年發生在愛丁堡城的波蒂厄斯暴亂,另一條是農家少女艾菲·迪恩斯被判殺嬰罪入獄。波蒂厄斯暴亂是歷史上的真實事件,源于蘇格蘭民間走私勢力與英國政府的沖突,在民間具有廣泛的影響力,被認為是“蘇格蘭自治與王權斗爭”{4}的表現。這是1715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失敗之后的一次重大事件,嚴重威脅到了“聯合王國”,特別是倫敦政府的權威。

      司各特的《密得洛西恩監獄》巧妙之處就在于,他將波蒂厄斯事件的線索與農村姑娘艾菲·迪恩斯被指控“殺嬰”而面臨死刑的線索交織起來。佃農之女艾菲·迪恩斯未婚產子,但嬰兒去向不明,愛丁堡民事法庭根據推斷法宣判她犯下“殺嬰罪”。姐姐珍妮不肯做偽證來挽救妹妹,卻決心步行到倫敦為妹妹求得赦免。經過重重艱難險阻之后,她如愿拿到了赦免令。這兩條線索的連接點,就是逃亡的走私販羅伯遜與被判殺嬰的艾菲·迪恩斯之間的關系。司各特設計了一個情節——羅伯遜率眾來到愛丁堡監獄,帶走獲得緩刑的波蒂厄斯;在監獄中他試圖勸說已經被判死刑的情人艾菲逃走,卻遭到拒絕。正是由于艾菲并未逃走,才最終產生了珍妮·迪恩斯的拯救之旅。最終,艾菲獲得赦免,與羅伯遜(即喬治·斯湯頓)遠走法國。但光鮮亮麗的斯湯頓夫婦始終受到往日所犯罪行的精神折磨,平凡的珍妮則獲得了幸福穩定、兒女成群的家庭生活。

      故事的結局很像一個傳統的道德教化故事,卻隱藏了作者的政治意圖。他將艾菲和珍妮·迪恩斯與波蒂厄斯暴亂建立聯系,實際上弱化了暴亂引起的政治危機——詹姆士黨的陰謀、蘇格蘭長老會的激進行為等。在作品中,他摒棄波蒂厄斯暴亂的政治意義,將其簡化為走私販的報復行為,而非蘇格蘭民眾對倫敦政府的敵意,有利于化解此次事件引發的倫敦與愛丁堡的矛盾和對立,最終強化聯合王國的共同立場。同時,這個“養牛人的女兒”的“天路歷程”也符合司各特一貫否定政治暴力和宗教狂熱的立場。他認為要想贏得英格蘭人民的尊重,必須表現蘇格蘭民眾的美好品質。但是,平民姑娘珍妮·迪恩斯化身“女英雄”拯救妹妹的行為,卻消解了民族獨立性,實則削弱了蘇格蘭在聯合王國中的平等地位。我們先來看珍妮作為一個女英雄的形象和意義。

      二、非同尋常的女英雄

      除了最終嫁給英雄、獲得幸福的女性,司各特在作品中還塑造了很多“女英雄”的形象,比如海倫·麥戈瑞格、狄安娜(《紅酋羅伯》)、弗洛娜·麥克伊沃(《威弗萊》)、明娜(《海盜》),幾乎每部作品中都曾出現一個或多個類似的形象。詹妮·卡德爾曾總結說:“司各特作品中的一些女性……她們不是嫁給他筆下的英雄們的女人,而是自身表現出強烈的英雄氣概,比如弗洛娜·麥克伊沃、梅格·梅瑞麗思和瑪吉野火。另一種英雄品質則是《密得洛西恩監獄》中的珍妮·迪恩斯,她的高貴獨立并非一種富有激情的表現力而是源自承諾。”{5}據卡德爾所言,司各特筆下的女英雄分為兩類,一是有英雄氣概的女性,另一種是沒有英雄氣概的女性。珍妮則屬于沒有“英雄氣概”的那一類。

      “英雄”“英氣”和“英雄氣概”(hero,heroic,heroism)都是以男性為標準確立的詞匯,用以形容男性的勇敢氣質。在司各特筆下,這些具有英雄氣概的女英雄,多少都具有男性氣質。加拿大學者伊娜·法里斯注意到了威弗萊系列小說中呈現出一個獨特的特征,那就是對男女性別交換的興趣。{6}如《紅酋羅伯》中的海倫不但身著男性服裝,外在特征更具有男性氣質。她率領氏族的老弱婦孺抗擊英國軍隊時所表現出的鎮定自如、英勇無畏的精神氣度,連羅伯本人也難以企及。同時,具有男性氣質的女英雄的另一個特點就是身份的邊緣化,她們一般都游離于主流社會群體之外。如弗洛娜支持斯圖亞特王朝的復辟事業,反對當權的漢諾威王朝;狄安娜也是一個“沒有法定保護人的天主教徒”“全郡

      最激烈的詹姆士黨”{7}。這類女性角色是富有傳奇色彩的浪漫主義小說的最佳形象。

      然而,珍妮·迪恩斯作為《密得洛西恩監獄》的女主角,迥異于光彩照人、激情洋溢的女英雄形象。她相貌普通、身材矮小,毫無動人之處,并且從未有任何機會和意圖進行抗爭。她出身卑微的佃農之家,接受清教教育,卻仍屬于主流群體,其社會身份和個體身份都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她堅定地相信漢諾威王朝會給她一個申辯的機會,認可遠在倫敦的政府對蘇格蘭統治的合法性。因此,珍妮是司各特筆下的“女英雄”中的特例。非但如此,與司各特前兩部作品中出現的“女英雄”相似的形象,在《密得洛西恩監獄》中被設立到珍妮的對立面,成了反英雄。如瑪吉野火身著男裝,面部特征線條堅硬,富有野性美,表現出一種“英雄氣概”,可是她卻瘋瘋癲癲;其母默多克森雖是英勇的高地將領的遺孀,如今已墮落到與強盜勾結謀財害命的地步,成了敗壞蘇格蘭人名聲的罪犯。非但如此,默多克森還綁架了珍妮,是妨礙她前往倫敦實現使命的反面因素。這表明,為了尋找和解的可能性,改變歷史中兩王國沖突、對立的一面,司各特只能放棄了他既愛又恨的邊緣女英雄們。選擇個性溫和、忍耐的珍妮作為《密得洛西恩監獄》的主人公和“女英雄”,司各特淡化蘇格蘭與英格蘭政治沖突的企圖非常鮮明。與此同時,民族主義精神卻隨著珍妮的倫敦之旅而被削弱了。

      三、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的地位

      珍妮是個普通的農村姑娘,她成為女英雄的過程是在與父親和戀人的對比中產生的。首先珍妮在審判中堅持忠于上帝的律法,“誠實”守信、不做偽證,沖擊了父親迪恩斯作為精神向導的權威;其次,戀人巴特勒病弱的身體與珍妮強健的身心形成鮮明的對比,弱化了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第三,她不畏懼斯湯頓的威脅,堅持相信倫敦政府的公正,消解了男性暴力的意義。最終,珍妮言出必行的行動力,進一步削弱了教條主義的迪恩斯、肉體虛弱的巴特勒和暴力犯罪的斯湯頓的男性特征,進而削弱了他們在蘇格蘭社會的象征性地位。

      (一)父親的形象

      18至19世紀的文學作品中,父親形象多被塑造成權威的形象。迪恩斯也不例外,他非但重視名節,更以狂熱、堅定、高傲不屈的清教徒自居,因此是女兒珍妮的精神向導,也是她斷然不肯做偽證的根源。但是,迪恩斯信仰的堅定性只存在于口頭上,當女兒艾菲犯下通奸罪、殺嬰罪面臨死刑的時候,他又暗暗希望珍妮能上庭為艾菲做(偽)證,以挽救她的性命。這與珍妮堅決不肯做偽證,保持對上帝的堅定信仰形成鮮明的對比。老父親面對艾菲被判死刑的結果昏厥過去,珍妮卻下定決心步行去倫敦為妹妹求情。這兩個不同的結果更表明,本該保護女兒的父親精神脆弱、行動無力,他的權威性已經岌岌可危。

      通常,父親是女性在面臨重大選擇的時刻提供指導性意見的關鍵角色。但是,珍妮在面臨前往倫敦為妹妹求情這樣重大的人生抉擇的時刻,卻決定不去征求父親的意見。

      珍妮對她父親雖然孝順,內心卻覺得她父親縱然正直而高尚,可是同時代精神格格不入,對于當此危機關頭該采取怎樣的措施不可能做出合理的判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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