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養老保險關乎民生大事,自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改革實施以來,整體上實現了平穩入軌。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改革的難點和問題。本文從完善我國社保體系視角,梳理并提出幾點改進建議。 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建議 養老是社會問題
摘要:養老保險關乎民生大事,自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改革實施以來,整體上實現了平穩入軌。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改革的難點和問題。本文從完善我國社保體系視角,梳理并提出幾點改進建議。
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建議
養老是社會問題,機關事業單位具有自身特殊屬性,在養老保險改革領域也頗受關注。2015年國務院下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結束了“雙軌制”時代。同時,《決定》也明確了未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將更加公平、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然而,在實施過程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現就其進行梳理并提出突破建議。
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主要難點
在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中,人社部、財政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紛紛從制度改革層面提出落實方案。國家、單位、個人共同承擔養老保險制度,有效激發了個人的參保意識,也促進了養老保險管理社會化發展。不過,機關事業單位自身的特殊性,使得養老保險改革工作進程緩慢,問題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度不統一,導致實際參保率偏低。從《決定》實施現狀來看,“并軌”后的機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地區間、單位間,以及與企業之間的明顯差異性,二者的融合與轉接關系存在難點,降低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吸引力。二是難以實現真正的公平。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并軌后,雖然在制度上進行了統合,但實施中依然存在“不公平”問題。從地域經濟條件來看,地區差異性明顯,一些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投入不足,僅在小范圍實施改革;一些地方存在不同崗位人群養老金綜合替代問題,特別是部分地區“并軌后”出現職業年金綜合替代率達到80%,低于改革前的待遇水平。三是制度改革缺失完善與創新。在一些試點地區,通過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來提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待遇水平。但在制度政策方面,問題依然突出。如一些地區職業年金制度不合理,與相關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配套制度存在脫鉤,加之機關事業單位的自身特點,制度建設不完善,創新力不足,影響改革進程。四是面臨財政壓力較大。改革前,以發放養老金形式來保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問題,改革后,由財政部進行撥付,但與地方財政之間還存在責任理順不清晰問題,導致財政支付壓力過大。
二、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幾點建議
據統計,當前我國各類機關事業單位約有110萬個,職工總數超3000萬人,其中退休職工人數達到900萬人,且退休人數仍在逐年遞增,這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由財政承擔。從養老保險并軌改革實施以來,雖然可以通過養老保險基金來支付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減輕了財政壓力,但面臨的突出問題依然迫切。為此,著重從四個方面來提出建議。
(一)強化立法建設,為養老保險制度并軌提供法律保障
針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改革中的問題,加強法律制度、政策完善是重點。首先,從《社會保障法》上完善相關細則,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納入其中;同時,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從法律上對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問題進行化解。接著,針對地區間、各機關單位間、以及不同崗位間制度不統一問題,要從配套制度完善上,實現規范化管理,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提供立法支持。
(二)堅持公正公平原則,兼顧群眾利益
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的計算,以退休前一個月工資標準進行核算,在職時不用繳養老保險費;企業職工不僅在平時需要繳納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在退休后計算養老金時,以每年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等進行 核定。如此,在并軌后依然存在不公平問題。從保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公平、公正性上,要堅持以人為本,關注群眾利益,公平公正對待各方利益。由此,建立公平公正的養老保險改革環境,就要兼顧群眾利益。同時,對于不同地區、不同崗位間的差異性問題,也要進行統合平等對待。
(三)加強企業養老保險改革,實現與機關事業單位相統一
從構建和諧社會,構建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與管理模式目標上,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必然需要推進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立足當前并軌后存在的制度、法規不一致問題,要從養老保險制度調整與規劃上,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吸引力,提升參保積極性。對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工作,還要加強研究,化解參保覆蓋率低、待遇水平低、繳費負擔過重問題。如在繳費方案上進行調整,降低企業繳費負擔,提高企業養老待遇水平;拓展投資渠道,改善企業養老金投資力度;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從機關事業單位最初的“制度覆蓋”轉向“群眾覆蓋”;健全各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換機制,實現機關、事業、企業、自由從業者之間的合理流動,并為其養老保險關系進行科學、合理過渡和轉換,保障各類崗位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四)注重規劃與設計,化解財政壓力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財政負擔是重要難題。為此,建議從三方面來著手改進。一是強調精算管理,對并軌后財政壓力進行測算,完善預警機制;二是加強國有資本與養老保險資金的有效銜接,借鑒發展較好地區的改革經驗,來拓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來源;三是加強試點建設,梳理存在問題,完善法律、政策、制度體系。如引入社會基金保障機構、實體經濟投資運營機構、債券發行等方式,來拓展籌資渠道,減輕財政壓力。
三、結語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具有長期性、復雜性特點,要關注存在的難點與問題,采取科學合理策略,統籌規劃,消除制度、政策差異,促進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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