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制度是秀才和兵的結合。秀才是制度中的肯定性責任,它告訴人們路在何方。兵是制度中的否定性責任,它對誤入歧途者進行問責。所有的制度,都需強化兵的存在,是制度問責化。兵也容易在情緒決策博弈中迷失方向。由此,需要設置更高位階的制度,對位階較
摘 要:制度是“秀才”和“兵”的結合。“秀才”是制度中的肯定性責任,它告訴人們“路在何方”。“兵”是制度中的否定性責任,它對誤入歧途者進行問責。所有的制度,都需強化“兵”的存在,是“制度問責化”。“兵”也容易在情緒決策博弈中迷失方向。由此,需要設置更高位階的制度,對位階較低的“兵”予以監管,是“問責制度化”。
要實現問責制度化,需在封閉原理的指引下,藉由制度中安排“兵”,“兵”上安排制度,層層遞進,構成一個問責循環系統。從理論回歸實踐,人民問責權層面的制度、問責權層面的制度、管理權層面的制度,互相運作,形成了實踐形態的問責循環系統。其中,只有訴諸制度建設和理性教育,促進管理權的常態監管和非常態監管,人民問責權作為問責循環系統的樞紐才能日趨牢固。
關鍵詞:制度問責化,問責制度化,問責循環系統,人民問責權
政工師評職投稿刊物:《馬克思主義與現實》(雙月刊)是中共中央編譯局主辦的密切聯系實際研究、宣傳馬克思主義的綜合性理論刊物。本刊改版以來以嶄新的面貌與廣大讀者見面,注重找尋馬克思主義與中國當代現實的最佳結合點,探討有現實意義的理論問題和有理論意義的現實問題,將理論性、現實性、學術性、前瞻性集為一身。
法國思想家盧梭說過:“人生而自由,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句話闡述了人的辯證性:一方面,人有理性,理性指引人們通往自由,通往正義社會;另一方面,人有情緒,情緒像枷鎖一樣桎梏理性,讓正義社會可望不可及。那么,如何修筑一座橋梁直抵正義社會?本文認為,這座橋梁始于“制度問責化”,成于“問責制度化”。
一、情緒決策模型與制度問責化
亞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是天生的理性動物。”因為擁有理性,人類社會得以萌生正義觀念。假設人類和動物一樣,缺失理性,那么人類社會便受本能和自然法則左右。當理性成為普照之光后,情況就不同了。一方面,理性意味著人類開始會“算賬”,通過理性算賬,人們發現了一種與自然法則相對立的、性價比更高的理性法則。另一方面,人的行為模式只有契合理性法則,才能收獲正義的、性價比更高的生活方式。正義并不復雜,正義就是性價比更高的生活方式,就是理性法則對本能和自然法則的超越,所謂正義理性。[1]
人不僅是天生的理性動物,也是天生的情緒動物。當理性為人們設計了美輪美奐的正義方案后,卻常常因為情緒的大反攻,導致“理性失靈”[2]。何以如此?本文提出情緒決策模型,對這個問題做出解釋。情緒決策模型認為:第一,決策的本質在于各種方案的比較和選擇。第二,各種方案之所以能比較,在于每種方案都能滿足人們的不同需求,并能夠由此激發出某種情緒體驗。繼而,諸多情緒在決策黑箱中展開激烈博弈。通過博弈,與某種方案和需求體系相匹配的某種情緒持續勝出,與此同時,相應的決策也持續做出。第三,人們大腦中的理性法則或曰“正義方案”,集中代表人們的長遠需要,也能夠激發出相應的正向情緒。
同時,這種正向情緒與本能需求所激發的負向情緒展開博弈。如果理性法則所激發的情緒異常強大,并足以支配各種本能情緒,那么,理性法則就能“命令和支配”人,社會的正義化程度就高。相反,如果理性法則激發的情緒在本能情緒面前潰不成軍,就會出現前面所講的“理性失靈”。為了克服理性失靈,人們想到了很多方法。
有的人強調提升對理性法則的信仰程度,希望理性法則能在決策黑箱中激發更強大的情緒,秒殺本能情緒。有的人強調運用各種方法對本能情緒進行消解,讓理性法則所激發的情緒能戰勝不斷消退的本能情緒。應該講,上述讓情緒此長彼消的方法都有一定道理,在實踐中也頗有成效。但問題在于,這些方法不能對人類行為產生必然約束。從加強信仰來講,即使有堅定信仰的人,也可能遭遇信仰危機;從消解本能情緒來講,有的人本能需求已經滿足,卻更加驕奢淫逸。
相比之下,理性制度化,也就是用制度干預人們的情緒決策模型,并以此強制人們遵循理性法則,更為重要。鄧小平同志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3]“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4]。制度為什么如此重要,要從制度的治理原理和基本結構談起。
制度有兩個組成部分:作為“秀才”的肯定性責任和作為“兵”的否定性責任?隙ㄐ载熑,就是制度從理性法則出發,設計人們的行為模式,告訴人們應該怎么做,也就是規定人們的“分內之事”?隙ㄐ载熑蔚暮诵氖“講道理”,為人們指明方向。只要遵循了肯定性責任,每個人都能實現長遠利益,過上性價比更高的正義生活。情緒決策模型說明,由于理性法則所代表的長遠需求“遠在天邊”,它所激發的正向情緒常常不甚強烈,很容易被當前本能情緒打敗。
如果沒有作為“兵”的否定性責任在旁邊仗劍督促,就不能保證人們會始終遵循理性法則。否定性責任,就是制度規定人們不履行“分內之事”,要承擔不利后果。換言之,就是制度專門設置一個“兵”,針對那些不聽“秀才”話的人,通過利益轉換器的工作機制,把“遠在天邊”的長遠懲戒(長遠利益的流失)轉換成“近在眼前”的當前懲戒。
關于利益轉換器的工作機制,可以運用“石拱橋原理”予以分析。在示意圖中:(1)在石拱橋左端,一些社會成員沉溺當前誘惑,本能情緒彌漫,導致不聽“秀才”的話,也就是違背了理性法則。理性法則被突破,必然會觸發石拱橋右端的連鎖反應。(2)石拱橋右端的連鎖反應畢竟是長遠懲戒,可能要多時才會兌現,一些社會成員并不懼憚。于是,制度通過設置否定性責任,也就是設置“兵”,把遠在天邊的長遠懲戒轉換為近在眼前的當前懲戒。(3)為了讓利益轉換器不失效,從橋右端轉換來的否定性責任,也就是派來的“兵”,其嚴厲指數和痛苦指數要大于當前誘惑帶來的歡樂指數。如此,社會成員才能產生敬畏。
從政治學上講,“兵”對社會成員實施當前懲戒或追究社會成員的否定性責任,就是問責。正是“兵”頻頻亮劍,人們才有敬畏心,才會在情緒決策模型中“發乎情,止乎禮”。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兩個結論:一是問責并不神秘,它是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一個完整的制度,必然包括作為正面引導的肯定性責任和作為負面問責的否定性責任,也就是包括“秀才”和“兵”。二是相比之下,問責不僅是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關鍵部分。任何制度想有實際效果,都要追求制度問責化。所謂“制度問責化”,就是把問責條款置于制度體系的基礎地位,并追求問責條款的嚴厲化、科學化和清單化。
二、封閉原理與問責制度化
從設立“兵”的初衷來講,“兵”應該絕對服從“秀才”。然而,“兵”的現實表現讓人大跌眼鏡。在情緒決策模型的左右下,掌握“兵”的人時常異化,把“秀才”拋在腦后,對不喜歡的人任性問責(亂作為),對有眼緣的人眉來眼去(不作為)。本文把“兵”不受“秀才”約束,任意妄為地開展問責,稱之為“任性問責”。任性問責說明制度問責化也不完全可靠,也會遭遇失靈。
要克服任性問責,走出制度問責化失靈的困境,就要把“兵”管好。誰來管“兵”?這個問題引起人們對“問責制度化”命題的關注。所謂“問責制度化”,就是任何“兵”都要毫無例外地被更高位階制度所管控。要實現問責制度化,離不開管理學上的“封閉原理”。
封閉原理認為,制度這張大網是分層次的,一層管著一層,層層相疊,類似老百姓吃的千層餅。由于不能讓任何一層制度暴露在缺乏監管的真空中,所以,千層餅最后要類似首尾相連的貪吃蛇,構成一個封閉的循環體系。不難看出,從封閉原理出發,要實現問責制度化,就要在制度中安排“兵”,“兵”上安排制度,層層遞進,直至構成一個封閉的問責循環系統。一言以蔽之,縱向封閉的問責循環系統確保了每一個層次的“兵”,都能受到更高位階制度的監控,從而徹底實現了問責制度化。
顯然,封閉原理不僅闡述了構建問責循環系統是實現問責制度化的關鍵環節,也闡述了問責循環系統在理論上是如何運作的。那么,這個首尾相連的問責循環系統在實踐中如何形成?本文認為在政治實踐中,存在以下三個層次的制度:人民問責權層面的制度、問責權層面的制度、管理權層面的制度,它們互相運作,首尾相連,構成了實踐形態的問責循環系統。
(1)單個社會成員擁有“秀才A”和“兵A”。“秀才A”意味著單個社會成員有理性能力,渴望建設正義社會。“兵A”意味著單個社會成員有行為能力,這種行為能力既可能為“秀才A”服務,也可能被濫用。(2)為了管好“兵A”,管理權層面的制度不可或缺。它從結構上包含了“秀才B1”和“兵B1”。(3)同樣的道理,問責權層面的制度,也為管理權中的“兵B1”設置了更為高級的“秀才B2”和“兵B2”。
(4)人民問責權層面的制度,為監管“兵B2”設置了更高一級的“秀才C”和“兵C”。(5)人民問責權層面的“秀才C”和“兵C”不是天生的,它們由最低層次的“秀才A”和“兵A”轉換而成。(6)最低層次的“秀才A”和“兵A”,本來是純粹的被管束對象,卻華麗轉身為最高層次的“秀才C”和“兵C”。從整個邏輯來講,正是這種“華麗轉身”,讓循環系統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得以封閉成功。
一旦鏈接成功,問責循環系統開始運行:一是單個社會成員轉換為人民問責權,人民問責權層面的“秀才”和“兵”監管問責權層面的“兵”。二是問責權層面的“秀才”和“兵”監管管理權層面的“兵”。三是管理權層面的“秀才”和“兵”監管單個社會成員層面的“兵”①。
三、人民問責權是問責循環系統的樞紐
為了論證問責循環系統在政治實踐中的可行性,還有三個問題需要說明:(1)人民問責權地位如何?(2)人民問責權如何形成?(3)如何確保人民問責權作為問責循環系統的樞紐不致斷裂?
首先,本文認為,人民問責權是問責循環系統得以成功鏈接的樞紐。正是單個社會成員“華麗轉身”為人民問責權,問責循環系統才得以無縫對接。如果缺失人民問責權,問責循環系統的“最后一公里”,就無法“合龍”成功,問責制度化的歷史使命也就無法完成。其次,社會成員總是以兩種面貌出現:單個的社會成員和整體性的社會成員。單個社會成員能力再強,也沒有足夠力量去問責公權力。怎么辦?單個社會成員可以在遵循理性法則的基礎上凝聚在一起,組成整體性的社會成員。正是整體性的社會成員,形成了強大的人民問責權,把原本處江湖之遠的“秀才A”和“兵A”,聚合成居廟堂之高的“秀才C”和“兵C”。
顯然,人民群眾就像老子言中的“水”。一方面,人民群眾最柔弱,處江湖之遠,是分散的老百姓,是行政相對人;另一方面,遵循“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的道理,老百姓又最堅強,是整體性的人民,也是公權力的最高制約者。最后,毋庸置疑,這種樞紐是容易斷裂的。具體說來,如果越來越多的社會成員逃避公民義務,不遵循理性法則,就會導致人民問責權逐漸弱化,并最終斷裂。為了確保人民問責權作為樞紐不致斷裂,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第一,人民問責權要加強制度建設,通過管理權的常態監管,確保人民問責權作為樞紐不斷裂。所謂“常態監管”,是指管理權在人民問責權的間接督促下,派出“秀才B1”和“兵B1”,對少數違反理性法則的社會成員進行問責。
(1)一般情況下,一個社會總是有多數社會成員遵循理性法則(即X領域的社會成員),從而匯聚成強勁的人民問責權。同時,一個社會也總會有少數社會成員違背理性法則(即Y領域的社會成員),不僅弱化了人民問責權的聚合度,也直接破壞了社會秩序。(2)在人民問責權的間接督促下,管理權直接問責Y領域的少數社會成員。一方面,通過問責把少數成員重新趕回到X領域;另一方面,通過懲罰少數社會成員,能夠震懾X領域的動搖分子。
本文將這種管理權的常態監管稱之為人民問責權的自噬①式問責。也就是說,人民問責權為了自身有機體的健康,對少數社會成員予以主動問責。顯然,自噬式問責越發達,社會成員從X領域轉到Y領域的幾率就越小,人民問責權作為樞紐瀕于斷裂的幾率也就越小。
第二,人民問責權要加強理性教育,讓更多的社會成員洞悉管理權的非常態監管,確保已經斷裂的人民問責權迅速修復。正常情況下,自噬式問責具有的新陳代謝功能,足以保證X領域的社會成員越來越多和人民問責權的日益強大。但是,如果制度突然失靈,多數社會成員都從X領域轉到Y領域,此時,人民問責權作為樞紐會迅速斷裂,自噬式問責也就不復存在①。人民問責權斷裂后,管理權告別自噬式問責,開始自作主張地對全體社會成員實施非常態監管。所謂“非常態監管”,是指管理權派出“秀才b”和“兵b”,直接監管全體社會成員。
(1)虛線箭頭說明在多數社會成員涌入Y領域后,人民問責權已經斷裂。相應的,問責權對管理權的監管以及管理權對Y領域的常態監管也開始斷裂。(2)在常態監管虛化后,管理權派出“秀才b”和“兵b”對全體社會成員實施非常態監管。
所謂“秀才b”,就是管理權以權力濫用的事實告誡Y領域的多數社會成員:如果多數社會成員都鐘情Y領域,人民問責權必然會斷裂,那么公權力濫用和治理失敗②也會接踵而至,結果每個社會成員都要吞下治理失敗的苦果。所謂“兵b”,意指公權力并非說說而已,隨著更多社會成員涌入Y領域,治理失敗的皮鞭會愈發抽打在每個人身上。
顯然,這種管理權不作為和亂作為帶來的治理失敗,對全體社會成員都是一種更為嚴厲的問責。[5]因此,要加強理性教育,讓全體社會成員都洞悉非常態監管的錯誤本質與內在邏輯,從而能夠自覺地從Y領域回歸到X領域。恩格斯有句名言:“一個聰明的民族,從災難和錯誤中學到的東西會比平時多得多。”[6]這里的“聰明”,就是富有理性精神,這里的“災難和錯誤”包括人民問責權斷裂后的治理失敗。
全體社會成員越是富有理性精神,就越能夠做到“多難興邦”,迅速回歸X領域并再次聚合成強大的人民問責權?傊,在制度建設和理性教育的雙輪驅動下,迫于管理權的常態監管和非常態監管,社會成員不致大量涌入Y領域,人民問責權作為問責循環系統的樞紐,從根本上不致輕易斷裂,問責制度化和制度問責化才能愈加完善。
參考文獻:
[1] 王平.理性化問責的理論邏輯[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6:26.
[2] 張維迎.博弈與社會[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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