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vfzrl"><nobr id="vfzrl"><progress id="vfzrl"></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vfzrl"></address>

    <address id="vfzrl"></address>

    <em id="vfzrl"><form id="vfzrl"><nobr id="vfzrl"></nobr></form></em><address id="vfzrl"></address>
    <address id="vfzrl"></address>

    <noframes id="vfzrl"><form id="vfzrl"><th id="vfzrl"></th></form><form id="vfzrl"><th id="vfzrl"><th id="vfzrl"></th></th></form>

    國內或國外 期刊或論文

    您當前的位置:發表學術論文網電子論文》 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與知識產權戰略演化> 正文

    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與知識產權戰略演化

    所屬分類:電子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21-04-07 10:24

    本文摘要:摘要:數字經濟創新主體要獲取價值,需更好的理解平臺和創新生態系統動態。創新生態系統治理與知識產權戰略運用,有助于提升技術標準化效率。基于歷史文獻的移動通信標準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機制的互動演化,探討開

      摘要:數字經濟創新主體要獲取價值,需更好的理解平臺和創新生態系統動態。創新生態系統治理與知識產權戰略運用,有助于提升技術標準化效率;跉v史文獻的移動通信標準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機制的互動演化,探討開放式創新環境下獨占機制、知識產權制度與企業從創新中獲利的交互作用。研究發現:其一,移動通信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機制呈現出四大演化趨勢,知識產權成為標準創新生態治理的重要手段;其二,伴隨標準代際更替及創新生態系統治理的演進,移動通信產業知識產權管理經歷了“反專利—親專利—親許可—親訴訟”的戰略演化路徑;其三,開放式創新環境下獨占機制、互補與替代性資產、知識產權戰略之間彼此相互作用;パa與替代性資產差異下企業存在獨占策略與路徑選擇差異。

      關鍵詞:創新生態系統;技術標準;知識產權;移動通信

    知識產權

      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借助外部資源增強、拓展內部創新,[1]形成主體、資源、機構、活動等關聯共生的創新生態系統,并在成本分擔、風險分散等方面尋求協同效應。[2]作為一種適應獨特競爭環境的創新范式,創新生態系統影響創新績效,且不斷演化。[3]

      然而,企業間依賴的不對稱性、配套技術的獨占性、學習能力的差異性等易導致系統中“搭便車”、“敲竹杠”等機會主義滋生。因此,需要通過一些正式和非正式的機制安排來約束治理。[4,5]Teece的系列研究發現創新者從創新中獲利(profitingfrominnovation,PFI)的能力受到獨占(appropriability)機制、互補性資產或技術及商業模式、技術標準及安裝基礎、時機、創新生態系統強度等五大因素影響。[6,7]作為獨占機制的重要內容,知識產權管理戰略隨著企業獨占行為的轉變而演化。[8]

      以動態、演化、多元視角分析經濟現象和行為演變規律為核心的演化經濟學,為研究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治理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方法論。演化經濟學強調通過系統的動態過程解釋系統為何及如何達到某一狀態;通過一些慣性特征,觀察較長時間內系統軌跡和模式的演化。[9]時間維度上,關注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的協同演化,強調歷史演化中的跨期研究;[10]空間維度上,關注長期的技術擴散、知識溢出及合作競爭等產業協同演化機制。[11]

      移動通信產業實踐表明,互補性創新大量產生于標準創新主體中,且知識產權戰略在企業競爭和標準推進中扮演著重要角色。[12]然而,現有研究鮮少關注技術標準的創新生態系統治理問題,對于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如何與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互動演化研究更顯不足。本文基于移動通信標準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機制的互動演化,探討開放式創新環境下獨占機制、知識產權制度與企業從創新中獲利的交互作用。

      1全球移動通信標準演進及標準創新生態系統

      1.1全球移動通信系統標準演進概覽

      20世紀70代,隨著集成電路、微處理器等電子技術的發展,蜂窩小區和頻率復用理論的應用,以及個人通信移動化需求的增長,人類邁入現代移動通信時代。自1978年美國首臺模擬移動通信系統AMPS(AdvancedMobilePhoneSystem)在芝加哥開通至今,全球移動通信經歷了四代,并正處于5G發展階段。1980s年代的1G為模擬信號,系統制式混雜,互不兼容且無法實現國際漫游。代表性系統有:美國的AMPS、北歐的NMT(NordicMobileTelephone)、英國的TACS。

      1990s年代的2G為窄帶數字信號,數據業務引入,全球市場主要由歐洲的GSM與美國的CDMA1兩分天下,但GSM獨占“鰲頭”,并開啟了全球移動通信標準爭奪站。2000s年代初的3G為寬帶數字信號,國際電信聯盟(ITU)于2000年確定歐洲主導的WCDMA、美國主導的CDMA2000和中國主導的TD-SCDMA為3G的三大主流無線接口(airinterface)標準。2007年,美國主導的寬帶無線接入標準WiMAX被ITU確定為第四個3G標準。2010s年代的4G超寬帶數字移動通信為長期演進高階版LTE-A。2015年9月,ITU發布5G愿景報告M.2083,啟動5G標準制定工作。

      1.2移動通信產業及其標準創新生態系統

      通信產業主要有四類參與者:網絡運營商、設備制造商、監管部門及用戶。網絡運營商的標準制式選擇決定著用戶和設備制造商對標準產品的選擇,而設備制造商的標準創新又會反過來影響網絡運營商的標準制式選擇,并受到監管政策的影響。[13]

      通信標準化主要包括研發、制定、商用三個階段,不同參與者在標準化的不同階段起著不同作用。以TD-SCDMA為例,在標準早期研發和制定階段(標準起草與協調),設備制造商起著主導作用;而在標準商用階段,網絡運營商的重要性逐步凸現并主導標準化的進程。[14]GSM的標準化則恰好相反。此外,通信產業的支柱地位與安全需求,使得多數國家的網絡運營商存在復雜的所有權關系。

      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移動通信產業生態表現出更為復雜的系統特征:除了像AT&T、愛立信、三星和高通這樣傳統的產業鏈上企業,還出現以蘋果、谷歌為代表的操作系統和應用開發商,以及為數眾多的內容提供商。大量企業的業務可能涉足價值鏈中多個環節。技術標準確立了技術創新的共同基礎。[15]

      技術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是由創新主體以技術標準為紐帶所構建的共生競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也是推動技術模塊分工及R&D協作,協同兼容配套技術開發,加速核心技術市場推廣的關鍵路徑。[16]移動通信產業的大規模基礎設施投入、路徑依賴、網絡外部性等特征,帶來建立在標準化和互操作性基礎上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速度經濟。[17]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普及,顛覆了傳統創新來源、創新方式及創新治理,并朝著開放、共生、系統方向演化。作為經典案例,20世紀70至80年代Betamax與VHS的標準創新生態系統之爭已連篇累牘。[18]

      進入21世紀,從音樂播放器iPod,到智能終端iPhone,蘋果公司一方面通過向互補型創新者提供開放創新平臺,另一方面運用知識產權戰略平衡生態系統中的合作與競爭,保持平臺生態活力。[19]由上游組件商、下游互補件商及集成商組成的創新生態系統演化的實質是核心成員間的關系演化。[20]核心企業往往通過主導知識產權機制來治理創新生態系統。

      2移動通信標準創新生態治理及知識產權戰略演化實證分析

      2.11G時代(NMT):反專利

      2.1.1構建半開放式創新生態治理結構

      瑞典主導北歐國家發展的NMT系統,是區域性標準合作的典范,更為GSM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NMT標準創新生態治理主要體現在:(1)標準研發階段,成立特別工作組并打造為標準化行動網絡的中心樞紐,協調知識共享、互動交流與合作;(2)標準制定階段,運營商緊密合作并主導標準進程及合作競爭;(3)標準商用階段,其一借助地理、語言、文化等地緣優勢,加快標準技術的推廣實施;其二嚴格市場管制,對北歐市場實施壟斷性保護;其三,運營商在設備采購中大力支持本土設備商,促進規模經濟形成。[22]構建開放互動的創新生態,管理機制與市場機制相結合,以及運營商緊密合作的半開放式治理結構是NMT系統成功的關鍵。

      2.1.2實施“反專利”戰略

      NMT標準化的戰略舉措,還突出體現于運營商在標準知識產權政策上的一系列逐步弱化專利權的政策調整:從早期的弱專利政策,到中期限制專利的政策,及至NMT利益集團形成時徹底無視專利的政策,具體表現為:(1)標準化組織逐步推行最低,乃至免費實施的知識產權政策;(2)為最大限度規避標準商用中的知識產權障礙,標準參與各方達成“君子協議”(隱性契約),一方面規避專利申請和權利主張;另一方面,促進防御性標準技術公開。

      2.33G時代(UMTS):親許可歐洲3G規劃與GSM標準推進并行。歐共體于1988年啟動由26個歐洲研究單位聯合承擔的歐洲高級通信技術研究計劃(RACE),提出UMTS(UniversalMobileTelecommunicationsSystem)概念。WCDMA作為UMTS系統的無線接入技術,被ITU確定為三大主流無線接口標準之一。

      2.44G時代(LTE與LTE-A):親訴訟移動通信標準由3G演進至4G,經歷了LTE(又稱準4G或3.9G)和LTE-A(4G)兩個階段。根據產業實踐,本文不予嚴格區分,均以LTE納入案例研究。2.4.1專利軍備競賽愈演愈烈進入4G時代,從專利申請,到專利許可、收購、訴訟,企業專利軍備競賽愈演愈烈。LTE的SEPs數量和聲明企業數量同步激增。為深入了解從2G到4G的SEPs競爭程度,采用赫爾芬達爾—赫希曼指數(Herfindahl-HirschmanIndex,HHI)來測度持有SEPs廠商規模的離散度。

      3主要研究發現

      3.1移動通信標準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機制演化

      隨著產業標準的代際更替,移動通信標準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機制呈現出以下演化趨勢:(1)標準治理結構由介乎于集成式創新系統與分散型市場組織之間的半開放式向更開放多元化發展。標準生態治理,既可通過市場機制建立事實標準,也可通過管理機制制定法定標準,還可以是NMT標準化案例那樣基于多機制組合的半開放式結構。需要競爭廠商之間通過專利交叉許可達到合作型競爭狀態。合作競爭關系的治理,既可像NMT那樣基于隱性的知識產權約定,也可像UMTS那樣通過顯性的專利交叉許可協議。[34]

      (2)標準協調機構由區域性向全球性組織發展。從北歐四國運營商緊密合作推動NMT系統開發,到成立ETSI推動GSM系統開發與協調,再到聯合北美和亞洲國家推動成立3GPP推動全球3G系統開發與標準制定,表現出顯著的國際化路徑。(3)創新和創新者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動態分布。主要創新源從運營商逐步轉移至設備商、新進廠商,乃至終端用戶,越來多的利益主體進入到標準創新生態體系中。這一轉變在GSM發展中后期凸顯。

      3.2移動通信標準代際更替中的知識產權戰略演化

      伴隨標準代際更替及創新生態系統治理的演進,移動通信產業知識產權管理經歷了“反專利—親專利—親許可—親訴訟”的戰略演化路徑,各階段相應的標準創新生態治理機制及知識產權戰略舉措。智能終端專利戰是移動通信產業創新生態治理的必然結果,折射出行業競爭模式的轉變。隨著消費需求向移動端轉移,行業競爭由粗放型的價格戰轉向技術型的專利戰。專利申請、許可、訴訟與通信產業競爭之間的相互促進,推動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動態競爭環境下,企業間的專利軍備競賽愈演愈烈,主導企業通過獲取外部技術和專利來迅速應對市場變革。

      4研究結論與啟示

      數字經濟產業中的創新主體要實現從創新中獲利,需更好的理解平臺和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5G這樣的賦能型技術尤其如此。本研究揭示的產業標準推進中的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機制,豐富了創新生態系統理論。提出的互補與替代性資產差異下企業存在獨占策略與路徑選擇差異,擴展了Teece提出的PFI理論框架。這些對加強中國情境下的數字經濟創新生態系統治理,促進數字經濟賦能產業升級,尤其對加快推進5G商用、6G標準創新部署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主要研究結論與管理啟示如下:

      (1)治理標準創新生態系統,既要關注合作與競爭動態關系,也要考察技術與資產的互補與替代動態關系。標準知識產權及權利人的增多分散,要求企業將知識產權戰略關注范圍擴大到整個創新生態系統,既要關注標準創新主體間的合作競爭關系,又要關注分散的互補與替代性資產。企業在構建獨占機制時需結合技術在整個系統中的生態位,系統規劃互補與替代技術的獨占機制,并可加以戰略組合利用,在達到鞏固提升自身生態位的同時,最大限度制約競爭標準的實施。這對企業創新價值獨占導向的專利申請、許可和收購的戰略制定實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2)知識產權管理戰略階段演化表明,知識產權管理范式已經從主要圍繞專利保護、侵權指控等傳統事務,延伸至更為復雜的專利許可、收購和訴訟戰略管理。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重心從保護轉向價值,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遠見、能力和準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可以通過知識產權戰略構建起或強或弱的價值獨占機制,達到從不同形式的開放或封閉的創新中獲利。

      知識產權職稱知識:知識產權方向論文發表期刊推薦

      (3)標準利益集團需強化標準知識產權治理舉措和機制,擴大系統SEPs技術的可及性,提升標準生態系統效率。此外,近年美國關鍵技術“卡脖子”和高端芯片“斷供”讓各界認清產業鏈安全和創新生態系統危機問題。5G的跨產業融合必將催生更復雜的創新生態系統。在當前5G發展關鍵期,一方面應盡早構建高效的專利許可模式,提升標準生態系統效率;另一方面,注重5G尾部生態的治理,專利許可模式設計中應關注5G應用市場的長尾效應。

      參考文獻:

      [1]ChesbroughH.W.OpenInnovation:TheNewImperativeforCreatingandProfitingfromTechnology[M].Boston:HarvardBusinessSchoolPress,2003.

      [2]AdnerR.Matchyourinnovationstrategytoyourinnovationecosystem[J].HarvardBusinessReview,2006(4):98-107.

      [3]GranstrandO.,HolgerssonM.Innovationecosystems:Aconceptualreviewandanewdefinition[J].Technovation,2020(90-91),102098.

      [4]吳紹波,顧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生態系統協同創新的治理模式選擇研究[J].研究與發展管理,2014,16(1):13-21.WuShao-bo,GuXin.Thegovernancemodelselectionofstrategicemergingindustrialinnovationecosystem’scollaborativeinnovation[J].R&DManagement,2014,16(1):13-21.

      作者:詹愛嵐1,陳衍泰2

    轉載請注明來自發表學術論文網:http://www.cnzjbx.cn/dzlw/26368.html

    五级黄18以上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