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經濟法基本原則的作用_《決策與信息》2013年10期
所屬分類:經濟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14-06-05 16:53 本文摘要:注:本文摘自《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13年10期,作者:劉坤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法存在的靈魂和基礎,是經濟規律的高級表現形式,這些原則的作用在社會經濟建設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擬通過對我國經濟法基本原則的解讀和分析,
注:本文摘自《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13年10期,作者:劉坤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法存在的靈魂和基礎,是經濟規律的高級表現形式,這些原則的作用在社會經濟建設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擬通過對我國經濟法基本原則的解讀和分析,探究其在建設和諧社會時起到的作用。
一、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1.國家適度干預原則
這個原則是指國家以強制介入的形式糾正偏離正常軌道的經濟發展,使經濟向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國家干預經濟一定要把握好適度的分寸,既做到強制干預,使經濟發展得到控制,又要做到不過分影響正常的經濟活動。國家適度干預是在尊重社會經濟的客觀事實和遵循經濟發展規律的前提下進行的,并不會干涉正常的經濟活動和行為。“適度”的彈性在于國家既要對經濟進行及時有效的控制,又要保持市場經濟的活力和自主性。
2.效率與公平原則
這里的公平是指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利益獲取上的地位平等,這是保證經濟發展的效率的前提。效率是指經濟活動中資源利用的效率,包括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也就是說,經濟法維護經濟活動中的公平競爭,保護公平的分配。因此,效率與公平原則是前提和基礎,國家的干預則是保證,而可持續發展則是目標。
3.經濟的民主性原則
國家干預必須以經濟的民主性做為首要目標,這樣才能保證國家干預不會導致經濟上的獨裁或者計劃經濟。經濟民主要求各經濟主體充分發揮創造性和自主性,在尊重經濟和市場規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實現民主決策和利益的增長。這一原則肯定了經濟法的立法和執法都要在協調國民經濟關系和利益的時候尊重民主意識,從大局出發調控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的一致性。
4.經濟公平原則
經濟公平原則奠定了市場交易的基礎原則,它確保了各個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都能在尊重價值規律的前提下追求利益平衡。經濟公平原則體現了經濟法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正義性和公平性,為市場交易創造了基本條件,是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貫徹公平正義原則的重要途徑。
5.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原則是將經濟發展的合理性、可持續性的戰略意識歸納到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中,確保社會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尊重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生產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人類與自然的協調發展,使國民經濟在維護生態平衡、兼顧社會的全面發展的基礎上穩定、持續、有效地增長?沙掷m發展原則處理了發展與治理的矛盾、現在與未來的矛盾,將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原則納入到經濟法中,使號召性、倡導性的發展思路具備了法律意義上的高度。
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和諧社會是社會發展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狀態,是系統性的總目標,經濟和諧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經濟建設是其他建設的基礎,和諧的經濟則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和前提。我們關于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既符合和諧社會的理念和做法,又對和諧社會的建設有促進和規范作用。
1.與和諧社會的一致性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尊重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遵循了公平客觀的發展原則,是保證社會經濟健康有序的保證。經濟的和諧發展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和諧社會也要維護發展的可持續性、尊重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因此,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和諧社會的追求所在,對于社會的健康穩定運行意義重大,在發展的可持續性上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與和諧社會具有目的上的一致性。
2.國家適度干預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國家對偏離發展軌道的經濟活動進行適度干預,并在維護經濟的自主性和積極性的前提下發揮政府的自由裁量,能夠維護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同時能夠避免調控過程中的矛盾激化和沖突升級,也是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表現。當然,經濟建設并不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部,但是作為基礎建設,經濟建設具有極強的導向性和決定性,所以,和諧經濟的建設奠定了和諧社會建設的基礎。
3.和諧社會的建設也要遵循民主原則
經濟法的民主原則體現在經濟法在協調治理的過程中既有法律約束力也有權威性的號召力,既規范經濟活動又給予經濟主體自主性,重點突出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性。和諧社會的民主原則體現在公眾能夠擁有言論自由、政治參與、監督批評的權利,來進行意見的表達和個人利益的維護。保證公民在公共事務中履行權利和義務,實現公民的民主權力。一個是經濟地位上的民主,一個是政治地位上的民主,相輔相成,互為前提。
4.和諧社會的建設依賴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和諧社會要求建設利于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合理的社會結構,而要達到這個目標,就要解決分配不均、貧富差距等問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強調公平公正可持續,是實現財富再分配、經濟主體獲得利益的重要前提。依賴這樣的前提,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中低收入群體就能通過市場交易獲得更多的收入,對于調整社會結構、維護社會穩定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所以,和諧社會的建設離不開經濟法及其基本原則。
三、結語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順應了建設和諧社會這一時代的號召,并為和諧社會的建設做出了基礎性的鋪墊。在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經濟法能對市場經濟中的不合理行為進行強制性、規范性的調控,維護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發展必定能帶來國家欣欣向榮的局面,能加快和諧社會的建設。
【雜志信息】:
《決策與信息》雜志創辦于1984年,一本為經濟決策和經營管理層服務的綜合性財經決策雜志。創刊18年來,遵守新聞出版法規,不斷提高辦刊質量,贏得了全國廣大讀者尤其是大專院校師生及科研院所讀者的青睞。1998年獲“全國首屆優秀經濟期刊”稱號。被廣大讀者譽為“中國決策信息第一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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