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本文對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幾個史志基本關系問題進行闡述。從眾多對志與史的關系中梳理出其淵源,從性質與功能、體裁、標準等方面的相同之處與不同點進行論述。同時,對地方志出書后繼續編史的倡導提出作者的思考。 關鍵詞:地方志 地方史 史志關系問題
摘 要:本文對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幾個史志基本關系問題進行闡述。從眾多對志與史的關系中梳理出其淵源,從性質與功能、體裁、標準等方面的相同之處與不同點進行論述。同時,對地方志出書后繼續編史的倡導提出作者的思考。
關鍵詞:地方志 地方史
史志關系問題是當前地方史志領域中討論的重要課題之一。在編修第二輪天津科學技術志工作中,志與史的關系不僅是修志培訓班中經常要講到的內容,在解答供稿人提出的問題時往往也避不開這個核心問題,它是編修科技志工作者必須學習的重要功課。對于史志關系的研究與解決現實工作中的諸多問題緊密相關,如在什么情況下認定此稿“是史,不是志”,行業志與科技志的區別,地方志的廬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等問題,都涉及到史與志的關系問題。史志關系一直是研究方志學時所要思考的基本問題之一,因此對這個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與探討,不僅助益于科技志真諦的認識,更對其編纂工作具有實際指導意義。志與史的關系問題以往論述頗多,其說不一,但多數專家認為志與史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有史志同源、殊途同歸、志存于史、史古志今、史宏志微、史專志全等諸多論說。本文僅就工作中經常遇到幾個史志關系的基本問題進行闡述。
一、史志淵源
追溯史志的發展歷史,最早史志密不可分,方志的起源和歷史是一致的。持此觀點的人居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清代史志大師章學誠,他說“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嘗不至纖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若晉《乘》、魯《春秋》、楚《梼杌》之類,是一國之全史也”,又說“方志稱為古史之跡”。章學誠所言方志就是國史。最早的《夏志》《商志》,見于《左傳》中的還有《周志》《鄭志》等,包括先秦時期所有史書都被稱作“方志”,以及后世的《三國志》等。宋人鄭樵說“古者記事之史,謂之志”。近代梁啟超《方志學》一文開篇即稱:“最古之史,實為方志”。當代方志工作者孫文件認為商、周、秦、漢時代史志不分,一個地方的歷史記載,既叫史,又為志。王暉認為“古方志與古國史是同源共體,古方志即古國史,最初的史志是同源共體的”。這都可以說明古代史志同源,是史和志的結合。
史志分化。中國地方志的起源很早,古今學者對此眾說紛紜!队碡暋贰吨芄佟贰渡胶=洝贰对浇^書》《吳越春秋》等圖籍曾被學者們引為方志的發端之作。從西漢開始,史志逐漸分離。按《周官》記載的外史、內史、大史、小史等官名,他們記述的言、事等編輯和掌管的書是“方志”。傅振倫先生說“古代方志,曰志、曰乘、曰梼杌、曰春秋、曰寶書。后世經傳之史,其書志曰書、曰志、曰意、曰典、曰錄、曰說、曰略、曰考。而史又有紀傳之名,于是方志名號,因亦從而分歧焉。”到東漢袁康等所撰的《越絕書》,記及人事活動,兼具史、志的規模。記事之史稱之為“書”!渡袝窞槲覈钤绲囊徊肯到y的歷史書。漢代的《太史公書》形成系列的全國性正史。唐代初年記事之史—《南史》《北史》,開始正式用“史”命名史書。魏晉以來,方志的編纂體制漸臻完備,分類分科的專著,如晉常璩的《華陽國志》和梁宗檁的《荊楚歲時記》等,都是當時的方志名作。隋唐之時,方志編纂工作開始受到政府的注意。隋大業年間,“普詔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產、地圖上于尚書”(《隋書·經籍志》)。這是最早的國家明令修志。由此可見,史志同源不同流。
二、史志關系
(一)從總體看關系
從總體上來看史遠而志近,史專而志廣,亦有“史主論述,志著廣征”云云。史簡而志繁,又有“史是一條線,志是一大片”。史記善惡,志重表揚。史側重研究、探索、反映歷史規律,志則只記不議,述而不論,反映或體現這一規律。南開大學來新夏教授在《中國地方志》第一期創刊號上寫的一篇《漫話文史資料與地方志》中談過史與志的關系。他認為史與志的關系是同源異流、殊途同歸和相輔相成的關系,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分得那么清。因而,在方志編寫中,史志的寫法必須并用。在實際修志工作中,對此不宜過多糾纏以免造成束縛。本著“志經史緯”的觀點,把史和志二體有機結合起來,諸體并用,集眾之長以達到全面地準確地反映本地區情況。來先生并在其《志域探步》中闡明:同源異體的同源是指地方志與文史資料都離不開文獻資料這一共同的源泉,而異體則指它們不同的表現形式,一為志體,一為史體。從歷史傳統看,二者一直是以不同體裁來保存一方之史的資料。所謂殊途同歸是指地方志與文史資料各從不同途徑進行工作而同歸于一代信史的職責。將歷史的真實情況留給后代,這是子孫萬世之業。至于相輔相成之說乃指地方志與文史資料之間的相互滲透、相互補益以共求史事的完備。
(二)從性質與功能看
方志學家黎錦熙分析“方志為物,史地兩性,兼而有之”,但又是“兼而未合,混而未融”。即方志雖與史地同源,與史地相互滲透,并一直受其編纂方法之影響,但并未合二為一,融貫一體,而是貌合神離。從學科屬性角度來看,史志是相互關聯的姊妹學科。
(三)從體裁來看
徐一貫寫的“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和“史以述往,志以示來”二文,則對地方史志的體裁同異發表了個人的見解,主張“在形式上史志可以分家,從編纂體制上,史志必須統一,既有專史,又有專志,才可使地方志成為一種完整的系統結構”。朱文堯則主張“志有志體,史有史體”“史重在鑒,志重在用”,二者不能混淆。
(四)從標準來看
究竟史的標準如何?志的標準如何?目前的意見尚不一致,主要有三種說法:1.有的認為史是縱的,志是橫的,即所謂“史縱志橫”。2.有的認為史是發揮觀點的,志是鋪陳事實的,即所謂“史為史觀,志為志實”。3.有的認為史是講究褒貶的,而志是沒有褒貶的,即所謂“史有褒貶,志無褒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三、史志之同
(一)同述往
地方志與地方史都是以一個地區的發展進程為記述對象。地方志重點是要記載當代,包括自然與社會的方方面面,雖然有時要追溯過去,但以現狀為主。地方史主要是記敘一個過去,人類社會的活動歷程?傊,不論所記載的是哪個時代的事,都是已經發生過的事,可以載入史冊的事。
(二)同范疇
從一定意義上講,史與志同屬于歷史范疇。史與志都是寫歷史上的事情,且都要求正確反映歷史,忠于史實。
(三)同功能
史與志有共同的研究目的和功用,都是研究并客觀的記載人類社會活動的歷史情況;都是為保存史料,從中獲得經驗教訓,認識社會發展的規律,資治、教化、存史,以資治理國家或地方,教育后代,保存歷史史料等相同的目的與用途。
四、史志之別
(一)內容的側重點不同
史與志內容的側重點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史古志今。史主要記述一個地方人類社會的活動,志則以自然和社會并重記述。史主要敘述過去;志以示來,主要記述現狀,雖然也追溯過去,但以現狀為主。史重古,隔史,很多事件當代看不清楚。當代修志,一個事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法不同,當事則迷,旁觀者清,有些大事需要時間的沉淀。長時間沉淀,清濁分離,當代如何認識就如何記述,留給后人評說。所以志書不作論,不去研究或揭示事物發展的規律,僅僅是記述事實,以記述現狀為主,保存當時的情況,或記載當時人對重大事件的看法。史以大事為主要線索,主要研究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著重記載人類的社會活動,即人與人、階級與階級之間的關系與斗爭,而記述人與自然的關系占次要地位。
(二)史宏志微
從收載范圍看,世界史、中國史居多,地域史相對較少。在修志時,對各學科、門類的記述仍需抓大事,也不是逢事必錄,只是宏微兼備,相對于史來說更微觀一些。志與史都是寫實,寫史更要抓住重點。
(三)橫排縱寫
橫排縱寫是志與史編排形式上最明顯、最突出的標志。以科學技術志為例,史書一般都是縱排橫寫,即按時代、分期排列再橫向展開記述在某一時代科學技術各個門類的發展概況。當然是有突出的發展就詳記,仍然要著重記大事,但又不是不記小事。對大事與小事的選取,主要看在反映科技發展上的需要,不是按時間對事物或科技成果的羅列。橫分門類的問題,按照什么標準分類,分類法、社會分工、學科分類,如何處理學科與技術門類之間的交叉,如何處理上下統領與同類并列的關系。橫分門類的問題很多,也較復雜,直接關系到篇目設置的諸多問題,也是志與史區別的顯著特征。地方志的橫排是為了便于縱寫,橫排要給縱寫留下便于縱寫的空間。橫排的層次(即篇、章、節、目、子目)究竟以多少為準,視資料的多少而定,不拘一格。縱寫中,要寫出事物發展的軌跡,寫出各個事項之間的因果聯系,要反映科技發展的趨勢走向,所謂志為史體,主要在縱寫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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