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這篇法律論文投稿發表了從法律角度探析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這篇法律論文投稿發表了從法律角度探析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關鍵詞:法律論文投稿,商業銀行,銀行不良資產
一、銀行不良資產的界定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即俗稱的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貸款、 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包括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同時我國銀行系統也采用國際通用的信貸管理方法,此管理方法以貸款風險程度進行分類,針對不同風險級別的貸款提取相應的準備金并合理運用其他手段。這套以風險為基礎的貸款分類方法即“五級分類法”,將貸款的風險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這種分類方法按照債務人所能實際償還貸款的可能性按照不同比例提取呆賬準備金并將此項準備金專門用于核銷貸款呆賬,并將其管理目標設定為貸款質量的升級。“五級分類法”中的后三類被稱為“不良貸款”。
二、銀行不良資產的成因
1、很多企業管理者不懂法律或者法律意識淡薄,企業財務制度混亂。有的企業甚至無視《公司法》、《會計法》等法律中對財務會計的規定,私自設立賬戶,沒有完善的賬簿管理制度,財務管理混亂,嚴重浪費了企業資金。特別是很多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揮霍企業資產,企業資金流向無法從賬簿上完全反應出來,國有企業資金流失嚴重,企業一旦虧損或者破產,這樣的企業的資金去向就很難落實查明,甚至連賬單中應收賬款也不能體現,造成到期債權無法由債權人申請執行,銀行大量的呆壞賬就這樣產生了。有的企業甚至利用《破產法》逃廢銀行債務使企業破產就是“破銀行的產”等等,都造成了大量的不良信貸資產。
2、法律滯后、法律位階低。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職能的混亂也是由我國銀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的。商業銀行本應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自己的目標,然而直到1995年我國才出臺《商業銀行法》,以立法的形式將其確定,此時才將商業銀行的獨立地位確定,并真正劃清了商業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國務院頒布的《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條例》是一部行政法規,受立法層次所限條例只能在現有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做一些規定,尚難以解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運作時與現有法律之間的某些沖突問題或法律空白問題。
3、執法不嚴,缺乏法律保護。在實際操作中,普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的現象,司法公正常常被行政力量干預;另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問題明顯,這直接導致商業銀行只能被動地進行依法維權,即使是打贏了官司也很難實現債權。比如有些地方受地方政府干預和地方利益驅使,地方法院不能公正審理金融債權糾紛,如有意宣布債權零受償拖延執行已生效判決等,贏了官司也賠錢勝訴容易執行難等現象普遍。
三、防范化解不良資產的對策
1、提高監管的法律素養和能力
一是充實監管人員,并且通過培訓提高監管隊伍的法律素質。隊伍建設是根本,也是保障,只有建立起一支法律素養和經理過硬的監管隊伍,才能真正做到為金融行業良好發展保駕護航。二是相關部門要從強化行政管理轉變為實現法治,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實現國有商業銀資本的法律所有權與經濟所有權的分離,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監管,讓銀行充分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
2、普及金融法律知識。鑒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時間還不是很長,尤其是金融行業也是最近十幾年得到了飛速發展,所以金融法律知識需要大量地進行普及,只有通過這樣的普及,金融法制觀念才會得到實現。社會信用是法治社會的基石,在普及金融法律知識的同時,國家也應該注重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為金融行業的繁榮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金融行業在金融法律體系和信用體系的相互促進和發展下,定能取得長足的進步。
3、及時制定、修改相應的關于金融方面的法律。完備法律體系和創造良好司法環境是處置不良資產的外部環境。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公司法 》、《商業銀行法 》、《破產法 》等法律。目的是確立國有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享有的主體地位,還有就是其享有的自主權利和承擔的相應責任,更加明確更多的處置不良資產的途徑與手段,通過采取這些措施,為防止企業利用破產等其他違法形式逃避銀行債務。盡快使銀行資產業務在優良的法律環境下健康成長。同時,法律也必須與金融創新相適應。當今金融創新已經成為了金融業蓬勃發展的趨勢,《商業銀行法》應當支持商業銀行的創新行為,并且進一步作出具體的規定。
4、加快銀行債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建設。相應的司法機關應當增強對于銀行債券的法律保護,只有這樣才可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不受侵犯,債務才能在法律的嚴格規定下履行相應的義務。在進行債權保護的同時,也應該加大對不良資產過錯的追責和處罰力度,彰顯法律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震懾力。
推薦期刊:《研究生法學》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學報,內容涵蓋法學、哲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新聞學等學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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